『雜阿含經論會編(中)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自性與因緣,見、染、數取趣(3),轉差別、道理,寂靜、後觀察。
諸受自性,應當了知;諸受因緣,應當了知;於受正見,應當了知;於受雜染,應當了知; 於能受受補特伽羅,思擇、不思擇二力差別,應當了知;如是於受解脫、不解脫流轉品別,應當 了知;諸有所受皆苦道理,應當了知;諸受寂靜止息差別,應當了知;於受觀察一切受相,應當 了知。
註【74-001】「受相應」共三一經。與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相當。
註【74-002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九六中。
註【74-003】「趣」,原本誤作「越」,依宋本改。
(2)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尊者羅!7畝羅往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坐 一面。白佛言:「世尊!云何知、云何見,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,得無有我、我所見,我慢 、繫著、使」?佛告羅!7畝羅:「有三受:苦受,樂受,不苦不樂受。此三受,何因?何集?何生 [P190] ?何轉?謂此三受,觸因,觸集,觸生,觸轉。彼彼觸因,彼彼受生,若彼彼觸滅,彼彼受亦滅 、止、清涼、沒。如是知、如是見,我此識及外境界一切相,得無有我、我所見,我慢、繫著、 使」。佛說此經已,尊者羅!7畝羅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略說三受,是受自性。三品類觸,是受因緣。
註【75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一0經。
註【75-002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七中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尊者羅!7畝羅往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 面。白佛言:「世尊!云何知、云何見,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,得無有我、我所見,我慢、 繫著、使」?佛告羅!7畝羅:「有三受:苦受,樂受,不苦不樂受。觀於樂受而作苦想,觀於苦受 作劍刺想,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。若彼比丘觀於樂受而作苦想,觀於苦受作劍刺想,觀不苦不 樂受作無常滅想者,是名正見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觀樂作苦想,苦受同劍刺,於不苦不樂,修無常滅想。 是則為比丘,正見成就者,寂滅安樂道,住於最後邊, 永離諸煩惱,摧伏眾魔軍」。 [P191]
佛說此經已,尊者羅!7畝羅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又諸樂受,變壞法故,貪依處故,貪是當來眾苦因故,由此應觀樂受為苦。若諸苦 受,現在前時惱害性故,如中毒箭而未得拔,由此應觀苦受如箭。非苦樂受,已滅壞者是無常故 ,正現前者是滅法故,於二更續能隨順故,由此應觀非苦樂受性是無常,性是滅法。如是於受所 生正見,能隨悟入諸有所受皆悉是苦。
註【76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五經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尊者羅!7畝羅往詣佛所,稽首佛足,退坐一 面。白佛言:「世尊!云何知、云何見,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,得無有我、我所見,我慢、 繫著、使」?佛告羅!7畝羅:「有三受:苦受,樂受,不苦不樂受。觀於樂受,為斷樂受、貪使故 ,於我所修梵行。斷苦受、瞋恚使故,於我所修梵行;斷不苦不樂受、癡使故,於我所修梵行。 羅!7畝羅!若比丘樂受、貪使,已斷、已知;苦受、恚使,已斷、已知;不苦不樂受、癡使,已斷 、已知者,是名比丘斷除愛欲,縛(2)去諸結,慢無間等,究竟苦邊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樂受所受時,則不知樂受,貪使之所使,不見出要道。 苦受所受時,則不知苦受,瞋恚使所使,不見出要道。 [P192] 不苦不樂受,正覺之所說,不善觀察者,終不度彼岸。 比丘勤精進,正知不動轉,如此一切受,慧者能覺知。 覺知諸受者,現法盡諸漏,明智者命終,不墮於眾數, 眾數既已斷,永處般涅槃」。
佛說此經已,尊者羅!7畝羅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於樂受中有貪隨眠,於苦受中有瞋隨眠,於非苦樂無明隨眠,是名於受所起雜染。 雖於樂等所有諸受現前分位,一切未斷煩惱隨眠之所隨眠,然由緣彼各別所行諸纏,生起此後隨 眠煩惱隨縛,即名於彼相續隨眠。為欲永害諸隨眠故,熟修梵行,非唯為遣諸纏因緣。
註【77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三經。
註【77-002】「縛」,疑「轉」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大海深嶮者,此世間愚 夫所說深嶮,非賢聖法律所說深嶮。世間所說者,是大水積聚數耳。若從身生諸受,眾苦逼迫, 或惱、或死,是名大海極深嶮處。愚癡無聞凡夫,於此身生諸受,苦痛逼迫,或惱、或死,憂悲 稱怨,啼哭號呼,心亂發狂,長淪沒溺,無止息處。多聞聖弟子,於身生諸受,苦痛逼迫,或惱 [P193] 、或死,不生憂悲、啼哭號呼,心生狂亂,不淪生死,得止息處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; 「身生諸苦受,逼迫乃至死,憂悲不息(2)忍,號呼發狂亂, 心自生障礙,招集眾苦增,永淪生死海,莫知休息處。 能捨身諸受,身所生苦惱,切迫乃至死,不起憂悲想, 不啼哭號呼,能自忍眾苦,心不生障礙,招集眾苦增, 不淪沒生死,永得安隱處」。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無思擇力補特伽羅,受苦受時,心極憂悴。即此苦受,若身、若心,現前領納 。所餘樂受、非苦樂受,由未斷故而說相應,是如名為現見圓滿冥闇受坑,難得其底。有思擇力 補特伽羅,應知一切與上相違。
註【78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四經。
註【78-002】「息」,疑「自」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愚癡無聞凡夫,生苦受 (2)、樂受,不苦不樂受,多聞聖弟子,亦生苦受(3)、樂受,不苦不樂受。諸比丘!凡夫、聖人, [P194] 有何差別」?諸比丘白佛;「世尊是法根,法眼,法依,善哉世尊!唯願廣說,諸比丘聞已,當 受奉行」。佛告諸比丘:(4)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諸比丘!愚癡無聞凡夫,身觸生諸受,增 諸苦痛,乃至奪命,愁憂稱怨,啼哭號呼,心生狂亂。當於爾時,增長二受:若身受,若心受。 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,極生苦痛,愚癡無聞凡夫,亦復如是、增長二受──身受、心受,極生苦 痛。所以者何?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,於諸五欲生樂受觸,受五欲樂,受五欲樂故,為貪 使所使。苦受觸故,則生瞋恚,生瞋恚故,為恚使所使。於此二受,若集、若滅、若味、若患、 若離不如實知,不如實知故,生不苦不樂受,為癡使所使。為樂受所繫終不離,苦受所繫終不離 ,不苦不樂受所繫終不離。云何繫?謂為貪、恚、癡所繫,為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所繫。多聞聖 弟子,身觸生苦受,大苦逼迫,乃至奪命,不起憂悲稱怨,啼哭號呼,心亂發狂。當於爾時,唯 生一受,所謂身受,不生心受。譬如士夫被一毒箭,不被第二毒箭。當於爾時,唯生一受,所謂 身受,不生心受。為樂受觸,不染欲樂,不染欲樂故,於彼樂受、貪使不使;於苦觸受,不生瞋 恚,不生瞋恚故,恚使不使。於彼二使,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如實知,如實知故,不苦不樂受、 癡使不使。於彼樂受解脫不繫,苦受,不苦不樂受解脫不繫。於何不繫?謂貪、恚、癡不繫,生 老病死、憂悲惱苦不繫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多聞於苦、樂,非不受覺知,彼於凡夫人,其實大有間(5)。 [P195] 樂受不放逸,苦觸不增憂,苦、樂二俱捨,不順亦不違。 比丘勤方便,正智不傾動,於此一切受,黠慧能了知。 了知諸受故,現法盡諸漏,身死不墮數,永處般涅槃」。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譬如空中狂風卒起,從 四方來:有塵土風、無塵土風,毘濕波風、鞞嵐婆風,薄風、厚風,乃至風輪起風。身中受風, 亦復如是種種受起:樂受,苦受,不苦不樂受;樂身受,苦身受,不苦不樂身受;樂心受,苦心 受,不苦不樂心受;樂食受,苦食受,不苦不樂食(受);樂無食(受),苦無食受,不苦不樂 無食受;樂貪受,苦貪受,不苦不樂貪受;樂出要受,苦出要受,不樂不苦出要受」。爾時、世 尊即說偈言: 「譬如虛空中,種種狂風起,東西南北風,四維亦如是。 有塵及無塵,乃至風輪起。如是此身中,諸受起亦然。 若樂、若苦受,及不苦不樂;有食與無食;貪著、不貪著。 比丘勤方便,正智不傾動,於此一切受,黠慧能了知。 [P196] 了知諸受故,現法盡諸漏,身死不墮數,永處般涅槃」。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譬如客舍,種種人住: 若剎利,婆羅門,長者,居士;野人,獵師;持戒,犯戒;在家,出家,悉於中住。此身亦復如 是種種受生:苦受,樂受,不苦不樂受;樂身受,苦身受、不苦不樂身受;樂心受,苦心受,不 苦不樂心受;樂食受,苦食受,不苦不樂食受;樂無食受,苦無食受,不苦不樂無食受;樂貪著 受,苦貪著受,不苦不樂貪著受;樂出要受,苦出要受,不苦不樂出要受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 言: 「譬如客舍中,種種人住止:剎利、婆羅門,長者、居士等, 旃陀羅、野人,持戒、犯戒者,在家、出家人,如是等種種。 此身亦如是,種種諸受生:若樂、若苦受,及不苦不樂; 有食與無食;貪著不貪著。比丘勤方便,正智不傾動, 於此一切受,黠慧能了知。了知諸受故,現法盡諸漏, 身死不墮數,永處般涅槃」。 [P197]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又於諸受,心未解脫補特伽羅,但於苦受圓滿領納,猶如一人中二毒箭。二毒 箭者,即喻三受,或染心領納,謂由貪、瞋、癡;或相應領納,謂由生等苦。如是彼由現法所有 上品苦故,及由現法諸雜染故,亦由後法所有苦故,由是諸處受其染惱。心解脫者,應知一切與 上相違。此差別者,具領三受。又若有受,於依止中,生已破壞,消散不住,速歸遷謝;不經多 時,相似相續而流轉者,應觀此受猶若旋風。若有諸受少時經停,相似相續,不速變壞而流轉者 ,應觀此受如客舍中羇旅色類。又彼諸受自性所依染淨品別,當知名受品類差別。有味受者,諸 世間受;無味受者,諸出世受。依耽嗜受者,於妙五欲諸染污受;依出離受者,即是一切出離遠 離所生,諸善定不定地俱行諸受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時有異比丘,獨一靜處禪思,念言:世尊說三受
──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,此有何義?是比丘作是念已,從禪起,
往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面。白佛言:「世尊!我於靜處禪思念言:世尊說三受──樂受、
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,此有何義」?佛告比丘:「我以一切行無常故,一
切諸行變易法故,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
「知諸行無常,皆是變易法,故說受悉苦,正覺之所知。
比丘勤方便,正智不傾動,於諸一切受,黠慧能了知。
悉知諸受已,現法盡諸漏,身死不墮數,永處般涅槃」。
註【79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六經。
註【79-002】
註【79-003】「受」,原缺,依宋本補。
註【79-004】「諦聽」上,原本有「愚癡……諸比丘」──三十二字,衍文,今刪。
註【79-005】「間」,原本誤「聞」,今改。
註【79-006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一二•一三經。
註【79-007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一四經。
[P198]
八(1); 七三六( 四七三)
佛說是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又諸苦受,一切眾生現知是苦,不假成立。所餘二受,由二因緣,應知是苦。非 苦樂受,及能隨順此受諸行,由無常故,應知是苦。所有樂受,及能隨順此受諸行,變壞法故, 應知是苦。由此道理,當知諸受皆悉是苦。
註【80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一•二經義相當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尊者阿難獨一靜處禪思,念言:世尊說三 受──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又復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,此有何義?作是念已,從禪起,詣 世尊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面。白佛言:「世尊!我獨一靜處禪思,念言:如世尊說三受──樂 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又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,此有何義」?佛告阿難:「我以一切行無常故 ,一切行變易法故,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。又復阿難!我以諸行漸次寂滅故說;以諸行漸次止息 故說,一切諸受悉皆是苦」。阿難白佛言:「云何世尊以諸受漸次寂滅故說」?佛告阿難:「初 禪正受時,言語寂滅;第二禪正受時,覺、觀寂滅;第三禪正受時,喜心寂滅;第四禪正受時, 出、入息寂滅;空入處正受時,色想寂滅;識入處正受時,空入處想寂滅;無所有入處正受時, 識入處想寂滅;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,無所有入處想寂滅;想受滅正受時,想、受寂滅;是名 漸次諸行寂滅」。阿難白佛言:「世尊!云何漸次諸行止息」?佛告阿難:「初禪正受時,言語 止息;二禪正受時,覺、觀止息;三禪正受時,喜心止息;四禪正受時,出、入息止息;空入處 正受時,色想止息;識入處正受時,空入處想止息;無所有入處正受時,識入處想止息;非想非 非想入處正受時,無所有入處想止息;想受滅正受時,想、受止息:是名漸次諸行止息」。阿難 白佛:「世尊是名漸次諸行止息」。佛告阿難:「復有勝止息,奇特止息,上止息,無上止息; 如是止息,於餘止息無過上者」。阿難白佛:「何等為勝止息,奇特止息,上止息,無上止息, [P200] 諸餘止息無過上者」?佛告阿難:「於貪欲心不樂、解脫,恚、癡心不樂、解脫,是名勝止息, 奇特止息,上止息,無上止息,諸餘止息無過上者」。佛說此經已,尊者阿難聞佛所說,歡喜奉 行。
又彼諸受,應知略有三種寂靜:一、由依止上定地故,下地諸受皆得寂靜;二、由 暫時不現行故而得寂靜;三、由當來究竟不轉而得寂靜。當知此中暫時不行,名為寂靜;令其究 竟成不行法,名為止息。樂言論者廣生言論,染污樂欲展轉發起種種論說,名為語言。即此語言 ,若正證入初靜慮定,即便寂靜。又麤尋、伺能發語言,諸未得定,或有已得還從定起,能發語 言,非正在定,正在定者,雖有微細尋、伺隨轉而不能發所有語言,是故此位說名一切語言寂靜 ,是名第二義門差別。又瑜伽師,於貪、瞋、癡深見過患,安住領納貪、瞋、癡等離繫諸受,數 數遍知,數數斷滅貪、瞋、癡等,故說其心於貪、瞋、癡雜染解脫。
註【81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一一經。又「受相應」一五──一八經,後分相同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毘婆尸如來未成佛時, 獨一靜處,禪思思惟,作如是觀:觀察諸受,云何為受?云何受集?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 云何受滅道跡?云何受味?云何受患?云何受離?如是觀察,有三受──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 [P201] 受;觸集是受集;觸滅是受滅;若於受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集道跡;若於受不愛樂 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滅道跡;若受因緣生樂喜,是名受味;若受無常變易法,是名受患 ;若於受斷欲貪,越欲貪,是名受離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毘婆尸佛,如是式棄佛,毘濕波浮佛,迦羅迦孫提佛,迦那迦牟尼佛,迦葉佛,及我釋迦 文佛,未成佛時思惟觀察諸受,亦復如是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有異比丘獨一靜處禪思,如是觀察諸受: 云何受?云何受集?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云何受滅道跡?云何受味?云何受患?云何受離 ?時彼比丘從禪覺已,詣世尊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面。白佛言:「世尊!我獨一靜處禪思,觀 察諸受:云何為受?云何受集?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云何受滅道跡?云何受味?云何受患 ?云何受離」?佛告比丘:「有三受──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觸集是受集;觸滅是受滅; 若於受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集道跡;若於受不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滅 道跡;若受因緣生樂喜,是名受味;若受無常變易法,是名受患;若於受斷欲貪,越欲貪,是名 受離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 [P202]
如異比丘問經,尊者阿難所問經亦如是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云何為受?云何受集? 云何受滅?云何受集道跡?云何受滅道跡」?諸比丘白佛言:「世尊是法根,法眼,法依,善哉 世尊!唯願廣說,諸比丘聞已,當受奉行」。佛告諸比丘:「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」。佛告比 丘:「有三受──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觸集是受集;觸滅是受滅;若於受愛樂、讚歎、染 著、堅住,是名受集道跡;若於受不愛樂、讚歎、染著、堅住,是名受滅道跡;若受因緣生樂喜 ,是名受味;若受無常變易,是名受患;若於受斷欲貪,越欲貪,是名受離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 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我於諸受不如實知, 受集、受滅、受集道跡、受滅道跡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不如實知,我於諸天世間,魔、梵,沙門 、婆羅門,天人眾中,不得解脫、出離,脫諸顛倒,亦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以我於諸受、受 集、受滅、受集道跡、受滅道跡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如實知故,於諸天世間,魔、梵,沙門、婆 羅門,天人眾中,為脫、為出,為脫諸顛倒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。佛說是經已,諸比丘聞 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又由七行,於諸受中觀受七相:謂觀諸受自性故,現在流轉、還滅因緣故,當來 流轉因緣故,當來還滅因緣故,雜染因緣故,清淨因緣故,及清淨故。
註【82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二四經。
註【82-002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二三經。
註【82-003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二五經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沙門、婆羅門,於諸 受不如實知,受集、受滅、受集道跡、受滅道跡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不如實知者,非沙門,非婆 羅門,不同沙門,不同婆羅門,非沙門義,非婆羅門義,非(2)現法自知作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 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若沙門、婆羅門,於諸受如實知,受集、受滅、受集道跡、受滅 道跡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如實知者,彼是沙門之沙門,婆羅門之婆羅門,同沙門,同婆羅門,沙 門義,婆羅門義,現法自知作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、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。佛說是經 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 [P204]
如沙門、非沙門,如是沙門數、非沙門數,亦如是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壹奢能伽羅國壹奢能伽羅林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欲於此中 半月坐禪。諸比丘勿復遊行,唯除乞食及布薩」。即便坐禪,不復遊行,唯除乞食及布薩。爾時 、世尊半月過已,敷坐具,於眾前坐。告諸比丘:「我以初成佛時,所思惟禪法少許禪分,於今 半月思惟,作是念:諸有眾生生受,皆有因緣,非無因緣。云何因緣?欲是因緣,覺是因緣,觸 是因緣。諸比丘!於欲不寂滅,覺不寂滅,觸不寂滅,彼因緣故眾生生受;以不寂滅因緣故,眾 生生受。彼欲寂滅,覺不寂滅,觸不寂滅,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;以不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 彼欲寂滅,覺寂滅,觸不寂滅,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;以不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彼欲寂滅, 覺寂滅,觸寂滅,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;以彼寂滅因緣故,眾生生受。邪見因緣故眾生生受,邪 見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;邪志,邪語,邪業,邪命,邪方便,邪念,邪定,邪解脫,邪智因緣 故眾生生受,邪智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。正見因緣故眾生生受,正見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;正 志,正語,正業,正命,正方便,正念,正定,正解脫,正智因緣故眾生生受,正智寂滅因緣故 眾生生受。若彼欲不得者得,不獲者獲,不證者證(生),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,以彼寂滅因緣 [P205] 故眾生生受。是名不寂滅因緣眾生生受,寂滅因緣眾生生受。若沙門、婆羅門,如是緣緣,緣緣 集,緣緣滅,緣緣集道跡,緣緣滅道跡不如實知者,彼非沙門之沙門,非婆羅門之婆羅門,不同 沙門之沙門,不同婆羅門之婆羅門,非沙門義,非婆羅門義,非(3)現法自知作證:我生已盡,梵 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若沙門、婆羅門,於此緣緣,緣緣集,緣緣滅,緣緣集道跡 ,緣緣滅道跡如實知者,當知是沙門之沙門,婆羅門之婆羅門,同沙門,同婆羅門,以沙門義, 婆羅門義,現法自知作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 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受生起、劣等,諸受相差別,見等為最勝,知差別、問記。
一切有情應斷諸受,略由三緣而得生起:一者、欲緣,謂於未來世;二者、尋 緣,謂於過去世;三者、觸緣,謂於現在世現前境界。云何名為一切有情?謂有情眾略有八種: 一、在家眾;二、出家眾;三、於諸欲未離貪眾;四、於諸欲已離貪眾;五、於初靜慮未離貪眾 ;六、於初靜慮已離貪眾,七、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得離貪諸外道眾,能入世間定,具 足於邪見乃至邪解脫智者;八、住內法眾,能入世間定,具足於正見乃至正解脫智者,及住內法 眾能入出世定者。由此八眾,依能領納諸受遍知,應知普攝諸有情眾。又在家眾或出家眾,於諸 [P206] 欲中未離貪者,由三因緣,諸染污受而得生起:一、由染著力,二、由作意力,三、由境界力。 當知此中諸在家者,追求諸欲,為受用故,發生欲樂,由染著力;即此非理思惟先時曾所領受, 由作意力;於現前境現在受用,由境界力。應知如是補特伽羅,欲、尋、觸緣,由現行故皆不寂 靜,以此為緣發生三受。又由最初染污欲、尋、觸現行故,領納彼緣所生諸受,若彼生已染著不 捨,亦不除遣,如是彼受長時相續隨轉不絕,不得寂靜,不寂靜緣長時相續領納諸受。又彼欲等 ,由其最初長時相續�痦{行故,彼緣彼品所有煩惱,墮在相續未永斷故,即說名為不寂靜緣,是 名第二義門差別。若諸出家未離貪者,由於諸欲能棄捨故,其染著力所攝受欲雖得寂靜,作意、 境界力所攝受,若尋、若觸而未寂靜。由是因緣,彼於獨處,於尋對治未善修故,一切離欲皆未 作故,於曾受境非理作意尋思現行,於諸勝妙現前境界有觸現行。若於尋思深見過失,於彼對治 已善修故,一切離欲未盡作故,欲如前說已得寂靜,由是因緣尋亦寂靜,唯觸獨一未得寂靜,若 勝妙境現在前時,諸染污觸便復生起。若於諸欲已離貪者,當知一切皆得寂靜,是名一種義門差 別。復有一類,於諸欲中未離貪者,由於諸欲所有貪欲未永斷故,諸尋、染觸未永斷故,由是一 切皆未寂靜。若於諸欲貪欲已斷,證初靜慮,欲已寂靜,尋未寂靜;於初靜慮已離貪者,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未離貪者,二已寂靜,觸未寂靜。超過有頂,一切寂靜,是名第二義門差別。若諸外 道,能入世間定,具足於邪見乃至邪解脫智者,由彼為緣,生起諸受,於彼染著。又由彼品煩惱 [P207] 隨縛,即由如是不寂靜緣,諸受生起。若住內法,能入世間定,具足於正見乃至正解脫智者,由 彼為緣,生起諸受,於彼染著。又由彼品煩惱隨縛,即由如是不寂靜緣,諸受生起。又住內法能 入出世定者,若依向道轉,自事未究竟,所有諸欲未得為得,未證為證,未觸為觸,作是希望: 我於是處何時當得!廣說如前,彼未寂靜,由是為緣,彼於爾時諸受生起。若於自事已得究竟, 彼欲寂靜,由寂靜緣,便有第一寂靜無上諸受生起。彼於一切所有諸受出離方便如實了知,是故 如前於第一義,諸沙門中許為沙門,諸梵志中許為梵志;若不了知,於彼一切皆不忍許。當知此 中,一切諸受無有差別,皆觸為緣。又即此緣,欲亦為緣,尋亦為緣,境界愚癡所攝無明亦為其 緣。如是一切不正思惟,及墮相續彼品煩惱以為其集。由此滅故,彼亦隨滅。正見等道,當知說 名能趣滅行。
註【83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界相應」二六──二八經。
註【83-002】「非」,原本缺,依宋本補。
註【83-003】「非」,原本缺,依宋本補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夏安居時、爾時、給孤獨長者來詣佛所,稽首 禮足,卻坐一面。佛為說法,示教、照喜,說種種法。示教、照喜已,從座起,整衣服,為佛作 [P208] 禮,合掌白佛言:「唯願世尊與諸大眾,受我三月請──衣被、飲食、應病湯藥」。爾時、世尊 默然而許。時給孤獨長者知佛默然受請已,從座起去,還歸自家。過三月已,來詣佛所,稽首禮 足,退坐一面。佛告給孤獨長者:「善哉長者!三月供養衣被、飲食、應病湯藥。汝以莊嚴淨治 上道,於未來世當獲安樂果報。然汝今莫得默然樂受此法,汝當精勤,時時學遠離,喜樂具足身 作證」。時給孤獨長者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從座起而去。
爾時、尊者舍利弗於眾中坐,知給孤獨長者去已,白佛言:「奇哉世尊!善為給孤獨長者說 法!善勸勵給孤獨長者言:汝已三月具足供養如來大眾中,淨治上道,於未來世當受樂報。汝莫 默然樂著此福,汝當時時學遠離,喜樂具足身作證。世尊!若使聖弟子,學遠離,喜樂具足身作 證,得遠離五法,修滿五法。云何遠離五法?謂斷欲所長養喜,斷欲所長養憂,斷欲所長養捨, 斷不善所長養喜,斷不善所長養憂,是名五法遠離。云何修滿五法?謂隨喜,歡喜,猗息,樂, 一心」。佛告舍利弗:「如是,如是!若聖弟子修學遠離,喜樂具足身作證,遠離五法,修滿五 法」。佛說是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復次、於遠離喜身作證住諸聖弟子,能斷五法,能修五法,令得圓滿,應知如前 三摩呬多地廣辯(2)其相(3)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食念者,有無食念
者,有無食無食念者;有食樂者,(有)無食樂者,有無食無食樂者;有食捨者,有無食捨者,
有無食無食捨者;有食解脫者,有無食解脫者,有無食無食解脫者。云何(有)食念?謂五欲因
緣生念。云何無食念?謂比丘離欲、離惡、不善法,有覺、有觀,離生喜、樂,初禪具足住,是
名無食念。云何無食無食念?謂比丘有覺、有觀息,內淨、一心,無覺、無觀,定生喜、樂,第
二禪具足住,是名無食無食念。云何有食樂?謂五欲因緣生樂、生喜,是名有食樂。云何無食樂
?謂息有覺、有觀,內淨、一心,無覺、無觀,定生喜、樂,是名無食樂。云何無食無食樂?謂
比丘離喜、貪,捨心住正念、正知,安樂住,彼聖說捨,是名無食無食樂。云何有食捨?謂五欲
因緣生捨,是名有食捨。云何無食捨?謂彼比丘離喜、貪,捨心住正念、正知,安樂住,彼聖說
捨,第三禪具足住,是名無食捨。云何無食無食捨?謂比丘離苦、息樂,憂、喜先已離,不苦不
樂,捨、淨念、一心,第四禪具足住,是名無食無食捨。云何有食解脫?謂色俱行。云何無食解
脫?謂無色俱行。云何無食無食解脫?謂彼比丘貪欲不染解脫,瞋恚、愚癡心不染解脫,是名無
[P210]
食無食解脫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註【84-001】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一七六經。
[P209]
註【84-002】「辯」,原本作「辦」,依宋本改。
註【84-003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一一(大正三0•三二九上──中)
二五(1); 七五三( 四八三)
(2)又喜、樂、捨,劣、中、勝品,謂在欲界,及四靜慮,如其所應,當知其相。又在第四靜 慮地捨,一切過患皆遠離故,名善清淨。若此上捨,復可立為勝無愛味。
註【85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二九經。
註【85-002】『論』文承上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尊者跋陀羅比丘,及尊者阿難,俱住祇 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尊者阿難往詣尊者跋陀羅所,共相問訊,慰勞已,於一面住。時尊者阿難問 尊者跋陀羅比丘言:「云何名為見第一?云何聞第一?云何樂第一?云何想第一?云何有第一」 ?尊者跋陀羅語尊者阿難言:「有梵天,自在造作化如意,為世之父,若見彼梵天者,名曰見第 一。阿難!有眾生離生喜樂,處處潤澤,處處敷悅,舉身充滿,無不滿處,所謂離生喜樂。彼從 三昧起,舉聲唱說,遍告大眾:極寂靜者,離生喜樂;極樂者,離生喜樂。諸有聞彼聲者,是名 聞第一。復次、阿難!有眾生於此身離喜之樂,[潤澤]處處潤澤,敷悅充滿,舉身充滿,無不 滿處,所謂離喜之樂,是名樂第一。云何想第一?阿難!有眾生度一切識入處,〔無所有〕無所 有入處具足住。若起彼想者,是名想第一。云何有第一?復次、阿難!有眾生度一切無所有入處 [P211] ,非想非非想入處具足住。若起彼有者,是名有第一」。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比丘言:「多有 人作如是見、如是說,汝亦同彼,有何差別?我作方便問汝,汝當諦聽,當為汝說。如其所觀, 次第盡諸漏,是為見第一。如其所聞(2),次第盡諸漏,是名聞第一。如所生樂,次第盡諸漏者, 是名樂第一。如其所想,次第盡諸漏者,是名想第一。如實觀察,次第盡諸漏,是名有第一」。 時二正士共論說已,從座起去。
復次、若有苾芻,依止如是色類見、聞及樂、想、有,無間隨得諸漏永盡 ,當知此見名最勝見,乃至此有名最勝有。從無我見,不更尋求其餘勝見,謂無常(3)見,即此無 間隨得漏盡,是故此見名最勝見。依止此見,復由四門方能隨得諸漏永盡:一、或從他聽聞正法 ;二、或依四現法樂住;三、或依止三種想定,謂從空無邊處乃至無所有處;四、或天有,或在 人有。是故此聞於其餘聞,此樂於其餘樂,此想於其餘想,此有於其餘有,說為最勝(4)。
註【86-001】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一七0經。
註【86-002】「聞」,原本誤作「問」,今改。
註【86-003】「無常」,疑是「無我」。
註【86-004】『論』義,在「受相差別」下,與經文次第相倒,今依經次第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瓶沙王詣尊者優陀夷所,稽首作禮,退坐 一面。時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言:「云何世尊所說諸受」?優陀夷言:「大王!世尊說三受── 樂受,苦受,不苦不樂受」。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:「莫作是言,世尊說三受──樂受,苦受, 不苦不樂受。正應有二受──樂受,苦受。若不苦不樂受,是則寂滅」。如是三說。優陀夷不能 為王立三受,王亦不能立二受。俱共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面。時尊者優陀夷,以先所說, 廣白世尊:「我亦不能立三受,王亦不能立二受。今故共來,具問世尊,如是之義,定有幾受」 ?佛告優陀夷:「我有時說一受,或時說二受,或說三、四、五、六、十八、三十六,乃至百八 受,或時說無量受。云何我說一受?如說所有受皆悉是苦,是名我說一受。云何說二受?說身受 ,心受,是名二受。云何三受?樂受,苦受,不苦不樂受。云何四受?謂欲界繫受,色界繫受, 無色界繫受,及不繫受。云何說五受?謂樂根,喜根,苦根,憂根,捨根,是名說五受。云何說 六受?謂眼觸生受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受。云何說十八受?謂隨六喜行,隨六憂行,隨六 捨行受,是名說十八受。云何三十六受?依六貪著喜,依六離貪著喜,依六貪著憂,依六離貪著 憂,依六貪著捨,依六離貪著捨,是名說三十六受。云何說百八受?謂三十六受,過去三十六, 未來三十六,現在三十六,是名說百八受。云何說無量受?如說此受、彼受等比,如是無量名說 ,是名說無量受。優陀夷!我如是種種說受如實義,世間不解故而共諍論,共相違反,終竟不得 [P213] 我法律中真實之義,以自止息。優陀夷!若於我此所說種種受義如實解知者,不起諍論,共相違 反,起未起諍,能以法律止令休息。然優陀夷!有二受:欲受,離欲受。云何欲受?五欲功德因 緣生受,是名欲受。云何離欲受?謂比丘離欲、惡不善法,有覺、有觀,離生喜、樂,初禪具足 住,是名離欲受。若有說言:眾生依此初禪,唯是為樂非餘者,此則不然。所以者何?更有勝樂 過於此故。何者是?謂比丘離有覺、有觀,內淨,定生喜、樂,第二禪具足住,是名勝樂。如是 乃至非想非非想入處,轉轉勝說,若有說言唯有此處,乃至非想非非想極樂非餘,亦復不然。所 以者何?更有勝樂過於此故。何者是?謂比丘度一切非想非非想入處,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,是 名勝樂過於彼者。若有異學出家,作是說言:沙門釋種子,唯說想受滅名為至樂,此所不應。所 以者何?應當語言:此非世尊所說受樂數。世尊說受樂數者,如說:優陀夷!有四種樂。何等為 四?謂離欲樂,遠離樂,寂滅樂,菩提樂」。佛說此經已,尊者優陀夷及瓶沙王,聞佛所說,歡 喜奉行。
復次、由十種相,當知諸受所有差別:一、勝義差別,二、流轉所依差別 ,三、自相差別,四、盡所有性差別,五、自相品類差別,六、流轉門差別,七、雜染門差別, 八、所治能治差別,九、時差別,十、剎那展轉生起差別。此中或有無開覺者,作如是言:受唯 有二:一、苦,二、樂。雖復說有不苦不樂,然唯苦樂無性所顯,是故世尊即依如是苦樂寂靜, [P214] 假設為有。世尊為欲開曉彼故,說如是言:樂有二種,所謂欲樂及遠離樂。此遠離樂,復有三種 :一者、劣樂,二者、中樂,三者、勝樂。劣樂者,謂無所有處已下;中樂者,謂第一有;勝樂 者,謂想受滅。既有是理,樂受亦得說為寂靜:謂在初、二、三靜慮中;非苦樂受亦名寂靜,謂 在第四靜慮已上,乃至有頂;一切受無,亦名寂靜,謂在滅定。然佛世尊約第一義,說有三種最 寂靜樂,謂諸苾芻心於其貪離染解脫;如於其貪,於瞋,於癡,當知亦爾。如是一切,總為三樂 :一者、應遠離樂;二者、應修習有上住樂;三者、最極究竟解脫無上住樂。應遠離樂者,謂諸 欲樂。應修習樂者,謂初靜慮乃至有頂諸所有樂;有上住樂者,謂滅盡定,此亦名為應修習樂。 最極究竟解脫無上住樂者,謂如前說三最勝樂。非據受樂,說滅盡定以為有樂,然斷受樂說名為 樂。又勝住樂,與樂相似。又即依此有樂可得,說名為樂,謂如有一從此定起,有所領受,作如 是言:我已多住如是如是色類最勝寂靜樂住,由依此故說名為樂(2)。
註【87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六)「受相應」一九經。『中部』(五九)『多受經』。
註【87-002】此『論」義,依經次第,與上『論』義相倒,今依經次第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生正厭離,不 樂,背捨,得盡諸漏,所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。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復有四 [P215] 法,謂四食。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復有六法,謂六內、外入處。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復有八 法,謂世八法。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於此十法生厭,不樂,背捨,得 盡諸漏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生正厭離,不 樂,背捨,究竟苦邊,解脫於苦,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。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復有三法,謂三受 。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復有六法,謂六內、外入處。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 。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於此十法生正厭離,不 樂,背捨,究竟苦邊,解脫於苦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觀察無常,觀 察變易,觀察離欲,觀察滅,觀察捨離,得盡諸漏,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。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 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復有六法,謂六內、外入處。復 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於此 十法,正觀無常,觀察變易,觀察離欲,觀察滅,觀察捨離,得盡諸漏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 [P216] 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觀察無常,觀 察變易,觀察離欲,觀察滅,觀察捨離,究竟苦邊,解脫於苦,謂一切眾生由食而(2)存。復有二 法,名及色。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復有六法,謂六內 、外入處。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復有十法,謂 十業跡。於此十業跡觀察無常,觀察變易,觀察離欲,觀察滅,觀察捨離,究竟苦邊,解脫於苦 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(3)。
復次、由遍了知應遍知事,於其苦諦得遍解脫,於其集諦得勝解脫,於其滅諦 能正作證,於其道諦能正修習。正於苦邊能隨得者,謂於苦諦得遍解脫;於諸漏盡能隨得者,謂 於集諦得勝解脫;應厭、應離、應解脫者,謂於滅諦能正作證;於無常等隨觀住者,謂於道諦能 正修習。又由十相,應當了知境事差別:一者、已生諸行,繫屬命根住因差別;二者、有色、無 色諸行,展轉相依住立流轉差別;三者、無色諸行,無常法性入門差別;四者、心諸雜染依處差 別;五者、一切諸行,一切品類總皆是苦差別;六者、淨不淨業果受用門差別;七者、有喜樂識 所行邊際差別;八者、愛、恚依處差別;九者、喜樂執藏有情生處,安住邊際差別;十者、墮往 [P217] 惡趣依處邊際差別。又清淨品應得、應修事增上故,當知有餘十種差別:一者、善法無間修習增 上無逸差別;二者、心慧解脫依止差別;三者、勝三摩地邊際差別;四者、於一切境繫縛其心邊 際差別;五者、解脫方便差別;六者、解脫差別;七者、等覺真義差別;八者、現等覺後,於三 學中受學差別;九者、正學已學現法樂住差別;十者、證聖神通廣行差別。
註【88-001】此下四經,參照『增支部』「十集」二七.二八經。『增壹阿含經』(四六)「結禁品」八經。
註【88-002】「而」,原本缺,依宋本補。
註【88-003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七終。
(1)復次、即依如上所說差別,應生問論。標舉者,謂由未了義理;記別者,謂由 已了義理。當知此中,由四因緣,能請問者不應與言;由四因緣,能記別者不應與言。前四種者 :一、於現量,二、於應理,三、於其因,四、於非因。謂等示現時而不領解;比度分別正施設 時而不領解;汝自修行,自然當了而不領解;正智論者親自演說,由此至教亦不領解。是故於此 能請問者,不應與言。後四種者,謂一切行皆是無常,一切諸法皆無有我,一切生處皆不可樂, 淨、不淨業終無失壞,是一向記。故思造業當受於苦,此非一向;獲得於捨,於現法中定般涅槃 ,亦非一向。若有問言;造作業已往善趣不?應反詰云:汝問何業?若有問言:修習道已得涅槃 不?應反詰云:汝問何道?為是世間,為出世間?置記論者,謂依一切所有見趣。如是四種正答 [P218] 問者,名善能記,應可與言;與此相違,不應與言。
(2)復次、諸佛如來有二記別:一、共外道,二者、不共。共外道者,記諸弟子當生處等。言 不共者,終不記別有生者等。有二識火熾然所依:一、微細愛,二、麤名色。欲、色二界愛所生 識,名、色為依;愛若止息,乃至壽量,其識相續隨轉而住。若無色界愛所生識,但緣其名而得 住立;愛若斷滅,乃至壽量,其識相續隨轉而住。又於色界,此愛為依,生中有識,即愛為依, 令於中有般涅槃者暫爾安住;此愛若斷,即於爾時其識謝滅。復有二種意所生身:一者、色界意 所生身,二、無色界意所生身;謂由定地意門方便,而能集成二生身故。又諸如來,略有二種善 避他論:一者、能避定不應記,作不定論;二者、能避決定應記,作不定論,如說喜樂色等義別 ,如是喜樂取等義別,應知亦爾(3)。
註【89-001】『論』義依『中阿含經』(一一九)『說處經』。『增支部』「三集」六七經。
註【89-002】『論』義依『中阿含經』(二二)『成就戒經』。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一六六經。
註【89-003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九六終。
[P219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