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四五五年,鳩摩羅笈多Kuma^ragupta王去世,笈多王朝也走向衰落。由於從北方來 的白匈奴──!2嫢噠Hephtalites,不斷侵入,喪失了西北印度,進而危害中印度。厭噠的入侵, 使北印度的佛法,受到了慘重的破壞。北魏的宋雲與惠生,奉使去印度,時為西元五一九──五 二一年。那時的乾陀羅Gandha^ra,為!2嫢噠所征服,「已經二世」(1)。唐玄奘西遊,西元六三 0頃,經過北印度,所見佛教的衰落情況,及摩醯邏矩羅──彌羅崛Mihirakula王的滅法傳 說,都與!2嫢噠的侵入破壞有關(2)。笈多王朝外患嚴重,內部也告分裂,東北摩竭陀Magadha ,西南摩臘婆Ma^lava的分立,王朝越來越衰了。然摩竭陀那爛陀Na^landa^寺的興建,對 佛教的影響極大。依義淨『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』說:「那爛陀寺,乃是古王室利鑠羯羅昳底, 為北天苾芻曷羅社槃所造。此寺初基,纔餘方堵」(3)。玄奘所傳:那爛陀寺是六王次第興建,才 成為八寺合一的大寺。六王是:帝日──鑠迦羅阿迭多S/akra$ditya,覺護──佛陀!5鵋多 [P322] Buddhagupta,如來護──怛他揭多!5鵋多Tatha^gata-gupta,幻日──婆羅阿迭多Ba^la$ditya ,金剛──伐闍羅vajra,戒日──尸羅阿迭多S/i^la$ditya(4)。首創者鑠迦羅阿迭多,可能 就是鳩摩羅笈多的兒子塞建陀笈多Skandagupta。那時,在梵文學復興,印度傳統宗教復興 的機運中,因無著Asan%ga、世親Vasubandhu的宏揚瑜伽大乘,大乘的論學急劇開展 ,那爛陀寺的建築越大,那爛陀寺論議的學風,也越來越興盛了!玄奘傳說:「五印度境,兩國 重學:西南摩臘婆國,東北摩揭陀國,貴德尚仁,明敏強學」(5)。義淨說到:「西方學法」:「多 在那爛陀寺,或居跋臘毘國。……英彥雲聚,商榷是非」(6)。摩臘婆是南羅羅La^t!a,伐臘毘 Valabhi^是北羅羅,兩國的「風俗人性」相同,是正量部Sam!mati^ya流行的地區。弘揚 如來藏tatha^gata-garbha說的堅慧Sa^ramati,在這�堙]信仰「不可說我」的教區)造論 。義淨說:「難陀……在西印度,經十二年,專心持咒。……可十二千頌,成一家之言」;道琳 「向西印度,於羅荼國......,重稟明咒」(7)。西印度的羅荼,就是北羅羅。這�堛瑣ン楚A與摩竭 陀是多少不同的(8)。無著、世親引起的重論學風,一直延續下去。笈多王朝衰落時,王室都崇仰 大乘,所以那爛陀寺不斷的增建。西元六世紀初,中印度有伐彈那Vardhana王朝興起。傳到曷 利沙伐彈那Hars!avardhana──戒日S/i^la$ditya王在位(西元六0六──六四八年)時, 以武力統一了中印度,西北印度的部分地區。尊重佛法,獎勵文學,在印度歷史上,是一位難得 [P323] 的名王。戒日王去世,印度又陷於各自為政的局面。玄奘(西元六二九──六四四)與義淨(西 元六七一──六九五)在印度所見到的,「大乘佛法」似乎還算是興盛,但已不如從前了。西元六 九0年,波羅Pa^la王朝成立,歷代都信仰佛教。達磨波羅Dharmapa^la王建立了比那爛 陀寺更偉大的超行寺Vikramas/i^la,合百零八院為一大寺,但重於「秘密大乘」,講說的大乘 論義已成為附庸了。
無著與世親,仰推彌勒Maitreya而創開瑜伽行派Yoga^ca^ra,以中印度(後來以那 爛陀寺)為中心,引起佛教界的深遠影響。世親以後,除了瑜伽行派的不斷發展,中觀派Ma^dhyamika 也應時而復興起來。瑜伽與中觀二派,相互對抗,又都是內部分化。大乘論義的非 常發達,從世親以後到西元七00年,約有二五0年的興盛。
瑜伽行派:世親門下,知名的大德不少,主要有安慧Athiramati,陳那Din%na^ga,德 光Gun!aprabha。一、安慧是南印度人。傳說前生是聽世親說法的鳩鳥,鳩鳥死後,生在人 間,七歲就來摩竭陀,從世親受學。安慧為世親的『俱舍論』作釋,名『俱舍論實義釋』。玄奘 傳說:為了『順正理論』的難破『俱舍』,所以將『大乘阿毘達磨集論』,及師子覺Buddhasim!ha 的注釋,糅合而成『阿毘達磨雜集論』,以申張『俱舍』的正理。安慧的門下,如滿增 Pu^rn!avardhana也有『阿毘達磨俱舍廣釋隨相論』的著述。安慧又有(與『阿毘達磨集論』 [P324] 有關的)『五蘊論釋』,就是玄奘所譯的『廣五蘊論』。這樣,西藏說他傳世親的阿毘達磨 abhidharma,可說也有部分意義,其實。安慧的著作,還有依據『瑜伽論』「攝決擇分」,作 古『寶積經』釋,就是菩提流支Bodhiruci所譯的『寶積經論』。為世親的『大乘莊嚴經論釋 』作廣釋;『唯識二十論釋』,『唯識三十論釋』,現在都存有梵本。安慧作龍樹Na^ga^rjuna 『中論釋』,趙宋惟淨等譯出,名『大乘中觀釋論』。依西藏的傳說,安慧是世親弟子,與德慧 Gun!amati同時;玄奘的傳說,安慧是德慧的弟子。安慧屬於世親的學系,是無疑的事實, 但西藏的傳說,是不足信的。不但傳說的故事──鳩鳥與七歲就到遠地受學,充滿了神話與傳奇 的成分,而安慧的『中論釋』,己評論到清辨Bha^vaviveka,Bhavya的『般若燈論』。清辨 與護法Dharmapa^la同時,而護法是陳那的弟子。安慧造(『中論釋』)論的時代,一定是 在西元六世紀中。安慧是不可能親受世親教導的,所以玄奘說他是德慧的弟子,似乎更合理些。 德慧也有『唯識三十論』的注釋與『中論釋』;所作『俱舍論』的部分注釋,就是真諦Parama^rtha 譯的。『隨相論』,德慧的學風,與安慧的確是相近的。二、陳那,南印度人,依犢子部 Va^tsi^putri^ya出家。傳說不滿犢子部的「有我」說,離開了來親近世親。曾在東(南)方歐 提毘舍Od!ivis/a的巖洞中專修;後應那爛陀寺眾的邀請,來那爛陀寺,廣破外道。在那爛陀寺 ,著作了阿毘達磨的『俱舍論釋』;唯識的『觀所緣頌釋』,玄奘譯為『觀所緣緣論』;般若的 [P325] 『佛母般若攝頌』,趙宋施護Da^napa^la譯出,名『佛母般若圓集要義論』。還有有關因明 hetu-vidya^的『因明正理門論』,玄奘譯;『因輪決擇論』等。玄奘所譯商羯羅主S/an%karasva^min 的『因明入正理論』,西藏傳說也是陳那造的。陳那再回到歐提毘舍,將有關因明的種 種論義,匯集而成著名的『集量論』。陳那的門下,護法是南印度人,從世親的弟子法使Dharmada^sa 出家,後來從陳那受學。護法曾主持那爛陀寺;在金剛座(大覺寺)說法三十多年。 著作有『唯識三十論釋』;『二十唯識論釋』,唐義淨譯,名『成唯識寶生論』;注釋提婆 A^ryadeva的『瑜伽行四百論』頌,玄奘譯出後二百頌釋,名『大乘廣百論釋論』。護法門下, 人才濟濟,如勝友Vis/es!amitra,最勝子Jinaputra,智月Jn~a^nacandra,都有『唯識三 十論』的注釋。玄奘去印度時,為那爛陀寺眾尊稱為「正法藏」的戒賢S/i^labhadra,也是護法 的弟子,是玄奘求學『瑜伽』的老師(9)。親光Bandhuprabha,可能是戒賢的弟子。戒賢與 親光,都有『佛地經』的釋論;玄奘譯的『佛地經論』,作「親光等造」。戒賢還有一位在家弟 子──勝軍Jayasena,年青時曾從安慧學。玄奘曾從勝軍修學了二年;『唯識決擇論』可能 是勝軍所造的。陳那下護法一系,是重在「唯識」的。陳那的另一弟子,是自在軍I^s/varasena ,受學陳那的因明。南印度的法稱Dharmaki^rti,精通世間的學問。到摩竭陀來,從護法出家 修學。後來從自在軍聽講陳那的『全因明要集』。一用聽受,發覺陳那所說的,還有可以改進的 [P326] 地方;自在軍就鼓勵法稱為陳那的因明作注釋。法稱到處破斥外道,後到頻陀耶山Vindhaya 區,專心著作,作了七部量論──『量論評釋』,『定量論』,『正理一滴論』,『因一滴論』 ,『觀相屬論』,『成他相續論』,『論諍正理論』。法稱的著作,成為量論的權威,得到很多 學者的研究與注釋。法稱等,是陳那下重因明的一系。三、德光,摩偷羅Mathura^或說秣底 補羅Matipura人,從世親修學大乘。留意於僧伽的清淨,特重毘奈耶,有『毘奈耶分別文句 注』,『律經』與『律經釋』等,是依『根本說一切有部律』的。玄奘門下,不滿意德光而有所 譏刺(10),然從佛法來說,是一位末世難得的律師。
中觀派:龍樹系的中觀派,早期傳入我國的,知道龍樹,提婆,羅!7畝羅跋陀羅Ra^hulabhadra 的次第傳承。如依梁真諦所傳,羅!7畝羅跋陀羅已與如來藏說相結合;其他的傳承,就不知 道了。據西藏所傳,與世親同時代,中印度有名叫僧護Sam!gharaks!a的,據說是從羅!7畝羅蜜 多羅Ra^hulamitra的弟子龍友Na^gamitra處受學的;而羅!7畝羅蜜多羅就是羅!7畝羅跋陀羅 的弟子。僧護與世親同時(推定為西元三六0──四四0年),當然不可能是西元二世紀中,造 『修行道地經』的僧護。羅!7畝羅蜜多羅與龍友,事跡不詳,在西元三•四世紀間,龍樹學顯然是 相當衰落了!僧護有兩位著名的弟子,佛護Buddhapa^lita與清辨,清辨或譯為「分別明」。 佛護,南方人,從中印的僧護受學,著有『根本中論釋』。後來,回南方去弘法。佛護的弟子蓮 [P327] 華覺Kamalabuddhi,再傳弟子月稱Candraki^rti,南方薩曼多Samanta人,在南方出 家,從蓮華覺受學龍樹宗義。曾任那爛陀寺座主,是一位卓越的中觀學者!他注釋龍樹論,如『 根本中明句論』,『六十如理論釋』,『七十空性論釋』;又注釋提婆的『四百論』──『瑜伽 行四百論廣釋』。又依『十地經』,作『入中論』(於六地中廣破瑜伽學派),有法尊的譯本。 這一學系,後為西藏學者所推崇。清辨,生於南印度王族。出家後,來中印度,從僧護聽受大乘 經及龍樹的論義。回到南方,造『中論』的注釋,名『根本中般若燈論』,唐波頗蜜多羅Prabha^karamitra 譯,名『般若燈論釋』。清辨又造『中觀心論』與注釋『中觀心思擇燄論』; 『大乘掌珍論』,玄奘譯,藏譯本缺。清辨在南印度,常隨比丘有一千多人,法門是相當興盛的 (11)!弟子三缽羅多陀Sampraduta,再傳室利崛多S/ri^gupta。室利崛多的弟子智藏 Jn~a^nagarbha,歐提毘舍Od!ivis/a人。著『分別二諦論』;在東方──藩伽羅Ban%gala地方 ,宣揚清辨的宗風。後來有觀誓Avalokitavrata,著『般若燈論』的『廣釋』。佛護與清辨 ,不知道龍樹的『大智度論』,『十住毘婆沙論』,只是依龍樹『中論』等五論,提婆的『四百 論』等頌文,研求弘揚,可稱為後期龍樹學。因為對立破的意見不同,漸分成二系,後來稱佛 護系為「隨應破派」Pra^san%gika,清辨系為「自立量派」Sva^tantrika。近於「隨應破派」 的中觀者,還有寂天S/a^ntideva,為南印度的搜羅史吒Saura^s!t!ra王子。為了避王位而到東 [P328] 印度,在般遮摩僧訶Pan~cama-sim!ha王處協助國政多年,才到那爛陀寺,從勝天Jayadeva 出家。勝天是護法以後,斷任那爛陀寺座主的,所以寂天應該是西元六•七世紀間人。據說:寂 天從文殊Man~jus/ri^聞法,編集了『學處要集』,『諸經要集』,『入菩薩行論』(頌)。寂天 在那爛陀寺,平時表現得很懶散、懈怠,所以並不受人尊敬。但在一次誦經大會中,寂天誦出了『 入菩薩行論』,這是從來沒有聽說過的,這才引起會眾的尊崇。後來,寂天到羯陵伽Kalin%ga 去住。末後,他捨棄了出家身分(過在家人生活),修秘密行。寂天的『入菩薩行論』,以 發心、六度、迴向為次第。『學處要集』與『諸經要集』,也是以行持為目,廣引大乘經,也引 「阿含」與「陀羅尼」來說明。在論師們專心思辯論諍的時代,顯然的表示了厭倦煩瑣思辨,而 重視實踐的學風。寂天的思想,也還是屬於中觀派的。這三部論,我國趙宋時都己譯出。『學處 要集』,法護Dharmapa^la、日稱等譯,名『大乘集菩薩學論』,題作「法稱造」。『諸經要 集』,就是法護,惟淨等譯出的『大乘寶要義論』。『入菩薩行論』,天息!6蟯譯出,名『菩提行 經』,題作「龍樹集頌」。三部論都譯出,竟沒有傳出寂天的名字!也許是寂天的思想,誘導學 者重於實行,為學眾所接受,而義理方面,沒有獨到而不成學派的關係吧!
無著、世親以來,以中印度,主要是以那爛陀為中心的「大乘佛法」,也可說是相當的隆盛。
在知名的大德中,依多氏『印度佛教史』所載,有一反常的現象,那就是幾乎沒有摩竭陀人。最
[P329]
多的是南印度人:瑜伽行派中,如安慧,陳那,僧使,德慧,護法,法稱;中觀派中,如佛護,
清辨,月稱,觀誓,寂天。如加上龍樹,提婆,龍叫Na^ga^hvaya或譯龍猛(12),重要的大乘論
師,無著、世親以外,幾乎多數是南印度人了。摩竭陀以東,及東南歐提毘舍(今Orissa,『
大唐西域記』屬南印度)的,瑜伽行派有法使,優婆塞月官Candragomin與無性Asvabha^va
;中觀派有室利崛多,智藏,寂護,師子賢等。時代遲一些的,瑜伽、中觀的綜貫者,多在東方
,這是後來中觀與「秘密佛法」結合的重要原因。德光是中印度(偏西)的摩偷羅人,在迦溼彌
羅弘法,波羅王朝時期,北方的迦溼彌羅與烏仗那Udya^na,佛法還在流行,但已多數是秘密
行者了。在這三百年中,在家優婆塞而主持佛法,可能出身於婆羅門族的,也多起來了。如法顯
(西元五世紀初)於巴連弗邑Pa^t!aliputra,見「大乘婆羅門子,名羅汰私婆迷」,「舉國瞻仰
,賴此一人弘宣佛法」(13);『方等泥洹經』(與『大般涅槃經』前分同本),法顯就是在此地得
到的。 西元七世紀上半,玄奘在礫迦國T!akka,見「七百歲婆羅門,……停一月,學經、百論
、廣百論」(14); 從(西印度人)「居士勝軍論師,……首末二年,學唯識決擇論」等(15)。瑜伽行
派的月官,無性,都是在家優婆塞(16)。大乘菩薩道,本重於在家者的遍及各階層,普化人群。在
家而弘法的人多了,在印度,不免受到印度的傳統文化──印度神教的影響。「秘密佛教」中,更
多的以在家身分主持教法,應該是與此有關的。
[P330]
註【24-001】『洛陽伽藍記』卷五(大正五一•一0二0下)。
註【24-002】參閱拙作『北印度之教難』(『妙雲集』下編九『佛教史地考論』三一一──三二一)。
註【24-003】『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』卷上(大正五一•五中)。
註【24-004】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九(大正五一•九二三中──下)。
註【24-005】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一一(大正五一•九三五下)。
註【24-006】『南海寄歸內法傳』卷四(大正五四•二二九上)。
註【24-007】『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』卷下(大正五一•六下──七上)。
註【24-008】真諦三藏是優禪尼Ujjayaini^人,毘鄰伐臘毘。真諦所傳的唯識學,有溝通如來藏說的趨向,也介
紹正量部,疑與西部學風有關。
註【24-009】窺基傳說,護法年三十二就死了。然從護法的不少著作,濟濟多士的不少弟子,及玄奘與義淨,都說
他著有『雜寶聲明論』二萬五千頌的事實看來,窺基的傳說,是不宜採信的!
註【24-010】『大唐西域記』卷四(大正五一•八九一中──下)。
註【24-011】多氏『印度佛教史』(二0六)。
註【24-012】龍叫,就是『楞伽經』「偈頌品」所說的龍猛。多氏『印度佛教史』,說龍叫闡明「唯識中道」,其
實是如來藏說。『印度佛教史』作者多羅那他,屬「覺曩巴派」,是依『如來藏經』、『入楞伽經』
等真常唯心論,自稱唯識中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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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【24-013】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六二中)。
註【24-014】『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』卷二(大正五0•二三二上)。
註【24-015】『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』卷四(大正五0•二四四上)。
註【24-016】本節人地事跡,多參考多氏『印度佛教史』第二三章──二六章(寺本婉雅日譯本一九一──三0三)。
無著Asan%ga、世親Vasubandhu以後,瑜伽行派Yoga^ca^ra中,大乘不共的唯識 vijn~apti-ma^trata^學,著重於世親『唯識三十論』(及『唯識二十論』)的闡揚。依唐玄奘 所傳,為世親『唯識三十論』(頌)作注釋的,有十家:護法Dharmapa^la,德慧Gun!amati A安慧Athiramati,親勝Bandhus/ri^,難陀Nanda,淨月S/uddhacandra,火 辨Citrabha^na,勝友Vis/es!amitra,最勝子Jinaputra,智月Jn~a^nacandra。『成唯 識論述記』說:親勝與火辨,是世親同時代的人。安慧是德慧的弟子;淨月與安慧同時。護法出 於世親之後;勝友,最勝子,智月,都是護法的弟子(1)。玄奘所出的『成唯識論』,是以護法說 為主,雜糅十家的注釋,代表當時的那爛陀寺Na^landa^戒賢S/i^labhadra一系,集當時唯 識學的大成。『唯識三十論』的十家注釋梵本,傳來中國的已失去了。安慧的『唯識三十釋』, [P332] 有梵本與西藏譯本。近有香港霍韜晦的譯註本,名『安慧「唯識三十釋」原典譯註』。陳真諦 Parama$rtha譯的『轉識論』,是『唯識三十論』釋的一本,不知作者是誰,也許是十家注的一 種。
傳下來的唯識學,有不少的異義。從前,傳入中國的,有菩提流支Bodhiruci所傳的地論 系,真諦所傳的攝論系,玄奘所傳的法相(唯識)系,引起了相宗新舊不同的論諍。西藏所傳的 唯識學,以安慧說為主,與玄奘所傳的以護法說為主,見解不同,因而有人要分別「唯識古學」 與「唯識今學」(2)。要論述唯識思想的同異,有幾點是應該先確認的。一、唯識學是以『瑜伽師 地論』「本地分」──『十七地論』為根本的。十七地中,以「五識身地」,「意地」為先,表 示了一切以心識為主的佛法。關於「心意識」,如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一(大正三0.二八0中)說:
「心,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,所隨依附依止性;體能執受,異熟所攝阿賴耶識。意,謂 恆行意,及六識身無間滅意。識,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」。
唯識學的主要內容,如心、意、識──八識;種子與熏習;轉依:「本地分」都已明白的說 到。論是彌勒Maitreya所傳,是唯識學所公認的。二、唯識學是在發展中完成的:如種子 bi^ja,『瑜伽論』說因有七義;『攝大乘論』精簡為種子六義,所熏四義;『成唯識論』更 增立能熏四義(3)。如成立阿賴耶a^laya識,「攝決擇分」以八相來證明;『攝大乘論』說得嚴 [P333] 密些;『成唯識論』引(阿含)經,又以十理成立非有阿賴耶不可(4)(6)。又如恆行意,『瑜伽論』 點到為止;『攝大乘論』成立非別有末那manas不可;『成唯識論』說得更詳細(5)。唯識學 ,是瑜伽行者以修驗──唯識所現的信念,與「一類經為量者」的細心受熏持種說,合流而形成 的;由渾而劃,由簡而詳,是論師們論究的成就。三、無著與世親,有異義與新義的成立:如無 著的『大乘莊嚴經論』,依『瑜伽』「本地分」,立本有與新熏所成──二類無漏種子;『攝大 乘論』卻依「攝決擇分」,立「出世心……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」──無漏種子 新熏說(6)。如『大乘莊嚴經論』,隨順經部Sutra^ntika,心所是心的分位差別;但『攝大乘 論』等,又說心與心所相應了(7)。『瑜伽論』等都說有五色根,而世親的『唯識二十論』,為了 成立(認識論的)一切唯識,別立新義:「識從自種生,似境相而轉,為成內外處,佛說彼為十 」(8)。這是說「似色現識」──如眼識「從自種子」生,名自種子為「眼處」了。陳那Din%n-a^ga 『觀所緣緣論』也說:「識上色功能,名五根應理」(9)。論師們對唯識義的闡明,可能有不 同的異義。即使是為「本論」作釋,有相當見地的論師們,不一定依文作釋,總是決擇、會通( 甚至修改原文),使論義更精確、更圓滿的。所以論究唯識,唯識的不同派系,應從論師的依據 不同,思想不同去理解!
說到「唯識」,梵語有二。一、vijn~a^na-ma^trata^:vijn~a^na,是眼識、耳識等識。二、 [P334] vijn~aptima^trata^:『大乘莊嚴經論』以來,到『唯識二十論』,『唯識三十論』,都使用這一術 語;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以來,到玄奘、義淨,都一致的譯為「唯識」。vijn~apti,就是 表色vijn~apti-ru^pa、表業vijn~apti-karman的表,那vijn~apti-ma^trata^一詞,為什麼大家 不譯為「唯表」,而一致譯為「唯識」呢?玄奘所譯的『唯識三十論』中,「爾時住唯識」,及 安慧Athiramati釋「非實住唯識」,梵本也不是唯表,而是vijn~a^na-ma^trata^──「唯識 」。又如『唯識二十論』,論題的「唯識」,梵語是vijn~apti-ma^trata^──唯表;而世親長行 說:「安立大乘三界唯識,以契經說三界唯心;心、意、識、了(別),名之差別」(10)。心、意 、識、了,雖然名稱不同,而意義是一樣的。心、意、識的識,當然是vijn~a^na;論題vijn~apti ,而以vijn~a^na來解說。vijn~a^na與vijn~apti──二詞,應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!在我國文字中 ,「表」與梵語的vijn~apti,意義並不一致。「表業」,或解說為:「表示自心令他知故」(11)。 依佛法說:表業是思心所為主的內心,表現於身、語的行為,所以身、語行為,依內心而有善惡 的差別。表──vijn~apti不是別的,是內心(思等)的表現出來。如經上說:「愚夫希欲,說名 為愛;愛所發表,說名為業」(12)。表是心的表現,如將心識(思等)離去,那「表」就根本不能 表示vijn~apti的意義。總之,vijn~apti-ma^trata^的意義,是唯識表現,也就是「唯識現」;古 譯為「唯識」,正是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(所現)的意思。大乘唯識學,正為了闡明這一意義, [P335] 如『攝大乘論』卷中(大正三一.一三八下)說:
「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,略由三相:一、由唯識,無有義故。二、由二性,有相、有見 二識別故。三、由種種,種種行相而生起故」。
唯識的基本意義,是一切唯識現,沒有外境[義]的存在。然唯識並非只有心識,而是表現為( 能)見、(所)相二分的。「種種」,古人解說不一,依『攝論』,是意識遍緣一切而起種種行 相。依『攝論』所說「緣起」與「緣起所生法相」來說:緣起是阿賴耶識與轉識的互為因緣,著 重種子識的變現,就是「唯識」義。緣起所生法相,是:「彼轉識相法,有相、有見,識為自性 」,著重於現行識變,就是「二性」義。所以說「唯識」,說「二性」,並不是柔盾對立而都是 成立唯識的。無著的『大乘莊嚴經論』,也是這樣。『論』中沒有明說第八識的名字(世親的解 釋中有),只說「自界」,「種子」,「熏聚」(daus!t!hulyaka^ya──麤重身),著重於從( 雜染的)種習而現[光]一切,是「唯識」義。『論』上又說:「所取及能取,二相各三光;不真分 別故,是說依他相」(13)。所取gra^hya與能取gra^haka,都是依他相para-tantra-laks!an!a ,那是有見有相的「二性」了。依無著的論書,可見無著的唯識說:種子識變現一切,一切「唯 識」,是依「因果」說的。「餘(阿賴耶識以外的)一切識,是其相識;若意識識,若所依止, 是其見識」(14);唯識的「二性」義,是依「能所」(認識論)說的。在無著的唯識說中,「唯識 [P336] 」與「二性」,是意義相順而不是別異的。
無著的唯識說,從阿賴耶種子識所生的一切,說見說相,而阿賴耶識的見相,卻沒有明說, 這是值得考慮的!世親的『唯識三十論』,就是在無著唯識說的基礎上,接受『瑜伽論』「本地 分」的「心意識」說;「攝決擇分」(『解深密經』的「心意識相品」)的賴耶所緣,及阿賴耶 識了別色根,習氣及器世間說(15),立三類識變:阿賴耶識轉變,末那轉變,前六識轉變。約三類 現行識來說明唯識,這是世親不同於無著論的要點所在。『唯識三十論』說識的轉變parin!a^ma ,先說三類識。第一,「阿耶耶識、異熟、一切種」,是阿賴耶識的(含得因果)「自性」。 「不可知、執受、處、了」,是阿賴耶識的「所緣」(與「行相」)。「與觸」等,是阿賴耶識 的「相應」(『瑜伽論』作「助伴」)。『三十論』先說三類識的「自性」,「所依」,「所緣 」,(心所)「相應」,善不善等「性」,苦樂等「受」,生起與不起(暫時的或捨離)等,然 後說唯三類識的變現,如『唯識三十論』(大正三一.六一上)說:
「是諸識轉變,分別所分別,由此彼皆無,故一切唯識」。 「由一切種識,如是如是變;以展轉[相互]力故,彼彼分別生」。
『唯識三十論』,以「唯識無義」為主題。上一頌的「諸識轉變」,是分別vikalpa,依 此而起所分別vikalpita;所分別是非實有的,「故一切唯識」所現。這是與『辯中邊論』 [P337] 相同的,如「虛妄分別」,是三界的心心所法,是依他起相,是「有」的。與分別相對立的所分 別──境;或依虛妄分別而引起的二取──能取與所取,是遍計所執相parikalpita-laks!an!a ,是沒有的。依他起有的,是心心所法──分別;『三十論』也說依他起性是:「分別,緣所生 」。第二頌,明種子識與前七識,互相熏生,為三類分別──識生起不斷的因,與『攝論』等相 同。有分別「識」而沒有所分別的「義」,『唯識三十論』(及『辯中邊論』)可說是極端的「 唯識無義」說。『唯識三十論』的研究者與注釋者,也要注意到,『攝大乘論』的「由二性」成 立唯識;『莊嚴經論』的「所取及能取,……是說依他起」。對古師的論典,不但要了解他,還 要會通、決擇、發展,所以對『唯識三十論』的「唯識」義,雖同樣的依現行識變說,而意見是 不能一致了!
關於唯識──心、境有無的見解,玄奘門下所傳,共有四說,如『成唯識論述記』卷三本( 大正四三.三二0下)說:
「安慧立唯一分,難陀立二分,陳那立三分,護法立四分」。
安慧是一分說。近見『安慧「唯識三十釋」原典譯注』,的確是唯有分別,無有所分別的一 分說。其實,說一分的,可以有「分別」與「所分別」的一有一無;及「虛妄分別有,於此二都 無」的一有二無,不過思想是相通而一致的。有一•二•三•四──四說不同,是可信的;而奘 [P338] 門所解,多少有點揣測,可能由於玄奘所譯『成唯識論』,是雜糅而成的。在說明「唯識」時, 以(護法說)陳那三分說為主的,如『成唯識論』卷一(大正三一.一上──中)說:
一「變,謂識體轉似二分,相、見俱依自證起故。依斯二分施設我法,彼二離此無所依故 」。 二「或復內識轉似外境,我法分別熏習力故,諸識生時變似我法,此我法相雖在內識,而 由分別似外境現」。
這二說,第一是三分說,第二是二分說。『成唯識論』是以陳那(及護法)說為主的,所以 說:「變謂識體轉似二分」。二分以外有「識體」,就是三分說。如說「變謂識生轉似二分」, 不就是二分說嗎?類似的文句而意義不同的,如『成唯識論』卷七(大正三一.三八下)說:
一「三能變識及彼心所,皆能變似見相二分,立轉變名。所變見分,說名分別,能取相故 。所變相分,名所分別,見所取故」。 二「或轉變者,謂諸內識、轉似我法外境相現。此能轉變,即名分別。……此所執境,名 所分別,即所妄執實我法性」。
第一是二分說,第二是一分說,與安慧釋相合。這二說,本來與卷一的二說相當,但『成唯 識論』依陳那(三分)說,所以「識能變似見相二分」,引申為「識體轉似二分」,成為三分說 [P339] 。『攝論』的「唯識」與「二性」,就是一分說與二分說,意義本來是相通的。但著重「唯識」 的,以為所分別(境)是無體的遍計所執性,一切唯是識──分別的顯現。而著重「二性」的, 以為識能變似見、相分。呈現於心識──分別的對象,是相分──所分別,也是由識種所變現, 與見分──分別有同樣的存在意義。如安慧說「唯識」無境──一分說,西藏相傳,這是「無相 唯識」。難陀、火辨等,是「識似見相二分」的二分說,也就是「有相唯識」。三分說、四分說 ,都是同意「有相唯識」而發展所成的。三分說──相分,見分,自證分,是依據陳那『集量論 釋』「現量品」的,如『成唯識論』引偈說:「似境相所量;能取相、自證,即能量及果:此三 體無別」(16)。量prama^n!a是正確的認識。凡是認識,必有「所量」的境相──相分,是識 所顯現的。能取相是見分,是識──(能)「量」。在能取所取時,有能知對境了解的識自體, 也就是「量果」。對於心(心所)的能知方面,分為量與量果,所以成為三分。陳那以為:如沒 有自證分,就沒有量果。即使能取境相,但以後的識體,由於沒有自知取境,所以不能自憶心心 所了境的情形。對於這一問題,說一切有部Sarva^stiva^din等,認為念smr!ti有憶念過去 的作用,所以當時雖沒有能知自心,但後念能憶念以前的心。陳那以為:憶念是心所法,念也還 是具足三分的,否則後念也不能憶知前念了。所以在所引的偈頌下,又有一偈說:憶念也有量與 量果二分。在唯識學中,相分(所量)、見分(量)、自證分(量果),「此三體無別」。沒有 [P340] 別體而用有差別,所以可立為三分。『佛地經論』提到三分時,就說:「如是三分,不一不異」 (17)。瑜伽唯識學,淵源於說一切有部及經部Sutra^ntika,堅守「指不自指,刀不自割」的原 則,否認一剎那中,心能自知。現在自證分與見分,是內心的二分,那就可說自證分證知見分的 了境情形了。陳那的三分說,留下待解的問題:自證分能證知見分,那又有誰來證知自證分呢? 自證分也是不能自知的,因而有護法的四分說,如『成唯識論』說:「若細分別,應有四分。三 分如前(所說),復有第四證自證分;此若無者,誰證第三」(18)?護法的四分說,問題還沒有解 決:證自證分又有誰來證知呢?如立證證自證分,那樣的一直推論下去,也不能解脫這問題的困 境。好在說一切有部,傳下巧妙的論法,可以採用。如「生」能生一切,誰又生這生呢?有 「生生」能生於「生」。那「生生」又由誰生呢?說一切有部立展轉論法:「生」能生「生生」 ,「生生」能生「生」;「生」與「生生」,展轉相生,解免了無窮生的過失。「得」也是這樣 :「得」能得「得得」,「得得」能得於「得」。「得」與「得得」,展轉相得,難題也就解決 了。四分說者採用了這一論法:「證自證分」能證「自證分」,「自證分」能證「證自證分」, 後二分展轉相證知,所以四分說就圓滿了。三分,四分說,堅守「心不自知」的原則,其實是融 攝了大眾部Maha^sa^m!ghika所說:心能知他,也能自知的意義。總之,三分說是成立於依識 自體,似現見分與相分的意義。說明唯識變現,實不外乎「唯識」與「二性」。三分、四分,是 [P341] 為了論究心識自知而引起的。
大乘經重於勝義的現證。在這一原則下,「依於法性」,「依於勝義」,顯示發心、修行與 佛的果德。大乘經的出現,與論究「佛法」而發達的論書──摩呾理迦ma^t!rka^,阿毘達磨 abhidharma;範圍僧伽的毘奈耶vinaya,關係不大,也就很少的論到。當然,在「大乘 佛法」發揚中,也漸漸的為大乘經師所引用。特別是大乘論師,面對(聲聞部派的)現實佛教界 ,不能不加以考慮。對阿毘達磨等論書,龍樹Na^ga^rjuna在『大智度論』中,也只多少引用 。西元五世紀初,鳩摩羅什Kuma^raji^va「常歎曰:吾若著筆作大乘阿毘曇,非迦旃延尼子比 也」(19)!而在印度,西元四•五世紀間,過去論書的論究方法、論究成果,正融入「大乘佛法」 體系中,這就是論書型的經典──『解深密經』,『阿毘達磨大乘經』,及無著所傳出的論典─ ─『瑜伽師地論』,『大乘莊嚴經論』,『攝大乘論』,『大乘阿毘達磨集論』。瑜伽行派興起 於北方,而盛行於中印度,受說一切有部與經部思想的影響極深,表現出與一般大乘經的不同, 這就是充滿了摩呾理迦與阿毘達磨的特色。『大乘莊嚴經論』,是依『瑜伽』的「菩薩地」造的 。在「菩提品」中,以一切種智sarva^ka^rajn~ata^為佛身。廣說法界dharma-dha^tu的種種 甚深,也就顯示了依無漏法界而住的佛甚深。在「菩薩地」的基礎上,『莊嚴論』融攝了當時眾 多的大乘經。說諸佛法界後,說佛的三身:自性身svabha^va-ka^ya,受用身sam!bhoga-ka^ya [P342] ,變化身nirma^^n!a-ka^ya;三身說,可能是依『金光明經』的。又說四智:圓鏡智a^dars/a-jn~a^na A平等性智samata^-jn~a^na,妙觀察智pratyaveks!an!a-jn~a^na,成所作智kr!tya$nus!t!ha^na-jn~a^na 。轉染為淨的一切種智,『莊嚴論』是以法界為依止的;雜染生死的顯現,也就是「唯識」現, 『莊嚴論』是以(阿賴耶)種子bi^ja為依止的。『論』上說:「如是種子轉,句(器世間) 、義(色等塵)、身(五根)光轉,是名無漏界,三乘同所依」(20):這是轉捨雜染種習,轉安住 於無漏法界的解脫了。依雜染種子而唯識現,依清淨法界而住(解脫身或)佛智,轉染依為淨依 ,在說明上,多少帶有二元的形跡。依『阿毘達磨大乘經』而造的『攝大乘論』,作了更好的安 立。依阿賴耶識為依止,成立雜染生死與清淨解脫。阿賴耶(雜染)種子識,唯識現為有漏雜染 ;阿賴耶識中,「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」,性質是反阿賴耶識的,能引生出世心,雜染盡就 轉所依而得法身。聞熏習依附阿賴耶識,其實是「法身、解脫身攝」,這暗示了「唯識」──唯 種識顯現的底�堙A就是如如法身(21),這也許受到『阿毘達磨大乘經』的影響。『阿毘達磨大乘經 』的特點,就是依他起性「彼二分」,「雜染清淨性不成故」(22)。依他起性不是一成不變的,如 隨染汙而轉,依他起的雜染分,就是遍計所執性;如隨清淨(離雜染)而轉,依他起的清淨分, 就是圓成實自性parinis!panna-svabha^va。轉依a^s/raya-para^vr!tti得涅槃,得菩提,『 攝大乘論』的後二分──「彼果斷分」,「彼果智分」,都是依依他起通二分而說轉依的。關於 [P343] 圓成實性,『攝大乘論』引經頌說:「若說四清淨,是謂圓成實。自性及離垢,清淨道、所緣, 一切清淨法,皆四相所攝」(23)。「所緣」是「生此境清淨」,就是聽聞「最清淨法界等流」的大 乘教法。正法是佛所覺證的,依自證而施設教法,教法並不等於佛所證的,但也不離佛的自證, 如攝影一樣。教法為清淨的所緣境,依此而引生清淨,名「生此境清淨」,與上文所說到的「正 聞熏習」一樣。「清淨道」是菩提分法,波羅蜜多等,菩薩所修的聖道,依聖道能得圓滿清淨的 佛果。「自性」是本來清淨的法界、真如等,多約在纏說。「離垢」是法界離一切障垢而顯,約 出纏說。這四種清淨,總攝一切清淨法。然「所緣」是境,「道清淨」是行,如來果位所有的無 量功德,在四清淨中屬於那一類?如屬於離垢清淨,那就與「不空如來藏」說相近,佛智──菩 提應該是常住的。『楞伽經』說:「無漏習氣非剎那」(24),無漏習氣不是剎那生滅的,那從無漏 習氣所現起的無漏功德,當然是常住了。如不屬於「離垢清淨」,那佛果的無盡功德,就出於四 種清淨之外,又與頌說不合。無著論所說的佛,當然是圓成實性。如『莊嚴經論』以一切種智為 佛的「自性」;「白法所成身」,是無漏清淨善法所成身,也就是法身dharma-ka^ya的意義 。佛身是轉依而得的,「佛體與最上圓滿白法相應」:「一、得極清淨出世智道,二、得無邊所 識境界智道」。所以轉依成佛,是以一切種智為佛自性的。然佛一切種智所攝一切白法,與真如 無別,是真如清淨所顯,不是妄分別那樣的。『莊嚴經論』廣說佛無漏法界的甚深,以「譬如染 [P344] 畫空」作結。說佛是這樣那樣的,其實佛無漏界是不容分別戲論的。說佛這樣那樣,是彩色的繪 畫虛空那樣,了無形跡可得。這樣的佛,是圓成實性,『楞伽經』等都說正智、真如為圓成實。 以此來通釋大乘經,特別是後期大乘的如來觀,容易得出佛智常住(或一得以後,常住不變)的 結論。然『莊嚴經論』所說的三身:自性身是轉依所成的,「一切佛等無差別,微細難知」。而 為眾所見的,在淨土中受用法樂的,是受用身;種種變化利益眾生的,是變化身。自性身重於契 證清淨法界,而受用身與變化身,約自利與利他說。佛自利的受用身,剎土,眾會,佛號,佛身 體等都不同。這可以釋通十方佛土的種種差別,但佛佛平等的、自利的真實身,有這樣的差別嗎 ?自性身是自性常;受用身是不(間)斷常,變化身是相續常,後二身是無常的,解說經說的常 住佛,所以約別義而稱之為常。『論』說四智,圓鏡智「不動」,後三智與三身中的後二身,都 依圓鏡智而起;圓鏡智與自性身,有相當的意義,不過自性身約無漏界為所依止說,圓鏡智約與 真如無別的一切種智說(25)。無著的『攝大乘論』,在「彼果智殊勝分」,也立三身。「自性身者 ,謂諸如來法身,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」。『攝論』廣說法身,法身有五相:「轉依為相」, 「白法所成為相」,「有無無二為相」,「常住為相」,「不思議為相」:而但為成熟菩薩的受 用身,多為成熟聲聞的變化身,是無常的。法身轉五蘊而得自在;轉識蘊得四智,那法身是以四 智(等)而自在的。『論』中說「念佛法身」;說佛受用的十八圓滿淨土。『攝論』所說法身, [P345] 是如智不二的,超越一切而又顯現一切,利濟一切有情(26)。從如智不二的超越性說,法身與自性 身相同;法身內證而起不思議用,利濟有情,應該與自性身不同。法身常住,四智是常還是無常 呢!又如『莊嚴經論』的受用身,也稱法受用身,是「自利」的,於淨土中自受用法樂;而『攝 大乘論』的受用身,卻是「但為成熟諸菩薩」,意義上是不同的。『莊嚴經論』與『攝論』,都 說轉識蘊得四智,而沒有對轉識為智,作詳細的敘述。漢譯本說到轉第八,七,六,前五識── 四類,分別的得四種智,但梵本中缺。這是譯者波羅頗迦羅蜜多羅Prabha^karamitra,在那 爛陀寺,親近戒賢論師,而以當時那爛陀寺的唯識學,補充了『大乘莊嚴經論』(27)。『唯識三十 論』,詳於三類轉變識的分別;從唯識現而論到唯識性;在行果的敘述中,泛稱佛果為「法身」 ,對身、智沒有明確的分別。唯識學在發展中,對佛果完成精密的敘述,那是世親以後,瑜伽唯 識論者的重要任務,以適應佛教界(傾向以佛為主的佛法)的要求。
世親以後,到戒賢的時代,約近二百年。唯識論者,有以阿賴耶a^laya識與如來藏 tatha^gata-garbha相結合的,是『入楞伽經』與『大乘密[厚]嚴經』,在「虛妄唯識」的假相下,顯 出「真常唯心」的真義。不忘『瑜伽論』義,以經典形式出現的,有『佛說佛地經』及『如來功 德莊嚴經』。玄奘所譯『佛說佛地經』(大正一六.七二一上)說:
「當知有五種法攝大覺地。何等為五?所謂清淨法界,大圓鏡智,平等性智,妙觀察智, [P346] 成所作智」。
大覺地,就是佛地,依此五法而成就圓滿大覺佛果的。所說「五法」,清淨法界dharmadha^tu-vis/uddhi 是真如tathata^異名,如與四智,作了各別的說明。『成唯識論』引『如來 功德莊嚴經』說:「如來無垢識,是淨無漏界,解脫一切障,圓鏡智相應」(28)。無垢識,是阿摩 羅識amala-vijn~a^na的義譯。依此經說,阿摩羅識是轉染為淨的第八清淨識,攝持一切清淨 無漏種子[淨無漏界];如阿賴耶識的攝持雜染(及清淨)種一樣,阿摩羅識攝持淨無漏種,現起一切 無漏清淨的佛法。無垢識與圓鏡智相應,也與有漏第八識,與有漏心所相應一樣。這樣,確定了 清淨法界以外的四智,是有為的清淨依他起性,與『瑜伽論』「攝決擇分」所說:「依他起自性 ,亦正智所攝」相合(29)。正智是無漏智,是依他起性,不是圓成實性所攝的。還有,佛的無漏智 ,與無漏識相應,也是有漏智那樣,與有漏識相應。這是與一般大乘經,從「依智不依識」,而 傾向於唯智無識的不同。如與智各別,無漏智與識相應,契合『瑜伽師地論』與阿毘達磨論的見 解。
在論書與論師方面,『唯識三十論』的安慧釋,不知作者名字的『轉識論』,都沒有廣說佛 果。玄奘所譯的,「親光等菩薩造」(30)的『佛地經論』這樣說:「無為功德,淨法界攝」;「有 為功德,四智所攝」(31)。明確的區別了清淨法界與四智的不同。有漏位說一切唯識,依『大乘百 [P347] 法明門論』,一切法略分為五:「一切最勝故[識],與此相應故[心所],二所現影故[色],三位差別故 [不相應行],四所顯示故[無為]」(32)。無漏位轉識成智,『佛地經論』也說:「四智具攝一切佛地無漏 心及心法,若俱有法[不相應行],若所變現品類差別[色]」(33)。無漏位依智得名,其實也是心與心所相 應的,所以:「四智相應心品,……有二十一,謂五遍行,五各別境,十一唯善」。轉染成淨的 八種淨識,每一淨識都是與二十一無漏善心所相應的(34)。以上『佛地經論』的解說,是大乘而阿 毘達磨化的,與『瑜伽師地論』的風格相同。無著論說的三身,『佛地經論』分別為自受用身與 他受用身,會通了『莊嚴經論』與『攝論』的異說。『大乘莊嚴經論』,說到四智,但沒有說轉 什麼得什麼智。無性Asvabha^va的『攝大乘論釋』,說轉八、七、六、前五識,別別的得四 智(35)。『佛地經論』與無性的『攝大乘論釋』,是世親以下,陳那、護法、戒賢的系統;玄奘雜 糅而成的『成唯識論』,所說轉依的意義,就是依此而作更圓滿的安立。『成唯識論』約四種義 來說明轉依:一、能轉道;二、所轉依;三、所轉捨;四、所轉得。「所轉依」有二,持(染淨 )種依與迷悟依,這是會通了阿賴耶識為所依,如來藏(真如、法界等)為所依的二大流。「所 轉得」有二:「所顯得」是真如離障的大涅槃,約義立四種涅槃;「所生得」是大菩提,從無漏 種子所生的,就是四智相應心品(36)。在如、智差別(不一不異之異),正智是有為依他起性的原 則下,抉擇、會通:『成唯識論』所代表的,是西元六•七世紀間,那爛陀寺大成的唯識學。 [P348]
在這�堙A順便說到瑜伽唯識傳來我國的情形。『瑜伽師地論』「本地分」的「菩薩地」,西 元五世紀初,已由曇無讖Dharmaraks!a譯出;菩薩戒以外,沒有引發多大影響。西元六世紀 初,北印度的菩提流支Bodhiruci等來,譯出世親的『十地經論』等。『十地經論』的宏傳, 形成「地論師」一系。「地論師」說:阿梨[賴]耶識是真識。『十地經論』說:「應於阿梨耶識及 阿陀那識中求解脫」(37),並沒有真識的意味。「地論師」的真識說,可能是從菩提流支所譯的, 『入楞伽經』的「自相阿梨耶識不滅」中來的(38)。西元五四六年,真諦Parama$rtha來中國, 譯出世親的『攝大乘論釋』等,成「攝論師」一系。真諦所譯的『攝論釋』,在世親的解說中, 每有所補充、解說(所譯其他的論書,也有這種情形)。如說:「阿梨耶識,界以解為性」;「 聞熏習與解性和合,以此為依,一切聖道皆依此生」(39)。持種、異熟阿梨耶識以外,又立解性梨耶 ,所以阿梨耶有「真妄和合」的意義,這可能是從『阿毘達磨大乘經』所說,依他起性「彼二分 」而來的。真諦於八識外,立阿摩羅識──無垢識,也許是『楞伽經』「八九種種識」的第九識 吧!阿摩羅識的內容,是八地菩薩(及阿羅漢)捨阿梨耶所得的「轉依」;又通於初地所證得的 ;及眾生的本淨心(40)。真諦所譯的論典,重於阿賴耶(或作「本識」)種子識的轉變,被稱為「 一能變」說。而最特出的,是對阿梨耶識為所依,如來藏為所依──兩大思想,作了疏解融通的 工作。對翻譯來說,不夠忠實,但所援引的思想,是存在於當時的教界,並非他個人的意見。真 [P349] 諦是優禪尼Ujjayaini^人,近於摩臘婆Ma^lava,伐臘毘Valabhi^。這一帶地方,正量部 Sam!mati^ya盛行,當然是不可說我anabhila^pya-pudgala的流行區。真諦所傳,代表了 中印度西部地區的唯識(唯心)學。西元七世紀初,玄奘傳來了大量的唯識經論,特別是雜糅眾 說的『成唯識論』,被稱為是「法相宗」或「唯識宗」。唯識學,本是依『瑜伽師地論』為本的。 無著的『大乘莊嚴經論』與『攝大乘論』,闡揚阿賴耶的種子識變(『攝論』說緣起與緣所生法 ,已有種子識變、現行識變二義)。由於會通當時流行的大乘經,也會通了如來藏與大我。依此 而發展下去,就有『楞伽』、『密嚴』等傳出。世親的『唯識三十論』,依『瑜伽』「攝決擇分 」,闡揚阿賴耶、末那、前六識──三類現行識變。陳那、護法一系,重視理性思辨,而思想 復歸於『瑜伽』。正智是依他起,有為生滅的;智與識相應;如與智不一。依此來論佛果──三 身、四智,都作了詳密的分別;『成唯識論』再也不談如來藏了。玄奘的西行求法,主要是「誓 遊西方以問所惑,并取十七地論(『瑜伽論』「本地分)」以釋眾疑」;到了那爛陀寺,從戒賢 「聽瑜伽三遍」(41)。玄奘所傳的『成唯識論』,是綜集當時中印度東部──那爛陀大成的唯識學 。當然是經過近二百年的發展,可說是後起的,但從瑜伽唯識的發展來說,正是復歸於『瑜伽』 的古義。
成立「一切唯識現」以外,瑜伽行派的卓越成就,是因明hetu-vidya^的高度發展。在瑜 [P350] 伽行派以前,從辯論術而來的論理學,是稱為正理──尼夜耶naiya^yika與因論hetu-s/a^stra 的。「正理」,本是真理的意義,其後演化為思惟論究真理的方法。大抵由於種種沙門團興起, 印度傳統的婆羅門Bra^hman!a教徒,迫得發展辯論術。其中特重思辨以求真理得解脫的,形成 尼夜耶派,有『正理經』;勝論Vais/es!ika也以究理著名;數論Sa^m!khya,彌曼薩Mi^ma^m!sa^ 等,婆羅門教分流出的教派,都多少有論理的學風,西元一世紀起,漸漸的流行起來。尼 夜耶派的『正理經』,明十六諦(或作十六句義)。一、量prama^n!a,立現量,比量,譬喻 量,聲量(教量)。量是正確的知識,可作為知識的準量。正確的知識,依此四量而得,所以『 方便心論』說知四量名「知因」。二、所量prameya,是所知的對象。三、疑sam!s/aya, 四、用prayojana:對所知見的事理,不能確定[疑];所以有求解決的作用。五、宗──悉檀 siddha^nta,是立者所主張的,有遍所許宗,先稟承宗,傍準義宗,不顧論宗──四宗。六、 喻dr!s!t!a$nta,是舉例。七、支分avayava,就是比量的五支:宗,因,喻,合,結(決定 。八、思擇tarka。九、決nirn!aya,義理決定。以上,是論證的重要事項。以下,是實 際論辯,論證的謬誤或失敗,如一0、論議va^da,彼此互相論議。一一、紛議jalpa;一 二、壞義vitan!d!a^;一三、似因hetu-a^bha^sa;一四、難難chala;一五、諍論ja^ti;一 六、墮負nigrahastha^na,論議失敗。從十六句義,可見與未來因明的關係。思惟分別與論辯 [P351] ,依龍樹Na^ga^rjuna的中道觀,是不能證知正理而得解脫的,所以龍樹作『迴諍論』與『廣 破經』,徹底的評破了『正理經』。然思辨正理的方法,主要是為了自宗與他宗間的辯難;受一 般異教學風的影響,佛教也不得不採取、修改正理派的論法,作為維護佛法的方便。魏吉迦夜Kin%kara 譯出的『方便心論』說:「如為修治菴摩羅果,而外廣植荊棘之林,為防果故。今我 造論,亦復如是,……為護法故」(42)。『方便心論』,經錄都佚名,「高麗藏本」也如此,但「 宋藏本」以下,都作「龍樹菩薩造」,是不足信的。又有陳真諦的『如實論』「反質難品」,「 如實」可能是「正理」的異譯。「反質難品」,與『集量論』所破的『成質難』相合。傳說是世 親所造,為陳那所否認。『方便心論』與『如實論』,都是佛教徒,參照『正理經』的論法,多 少修正,作為立正破邪的方便。『瑜伽師地論』「聞所成地」,以為「五明處」是三乘學者所應 該正確了解的。五明中的因明,是「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」。「諸所有事」,共七種:「一、論 體性,二、論處所,三、論所依,四、論莊嚴,五、論墮負,六、論出離,七、論多所作法」。 七事,都是有關對敵[論]方立論的事,瑜伽行派早期的修學因明,顯然還是辯論法。七事中的「論 所依」,為辯論的主要依據。立論:「所成立義」,有自性與差別;「能成立法」有八:「一、 立宗,二、辯因,三、引喻,四、同類,五、異類,六、現量,七、比量,八,正教量」。『顯 揚聖教論』所說相同,名之為「論法」(43)。『大乘阿毘達磨集論』,名為「論軌」,簡略些,內 [P352] 容大致相合。只有「能成立法」的前五法,作:立宗,立因,立喻,合,結,那是與『正理經』 的五支作法,完全一致了(44)。傳說世親有『論軌』,『論式』,『論心』的三部著作,都已失傳 !
因明的革新而大有成就的,是世親的弟子陳那。陳那的因明八論,玄奘譯出了『因明正理門 論本』,『觀所緣(緣)論』。義淨譯出了『集量論』,可惜佚失了;又譯出『取因施設論』, 『觀總相論頌』。呂澂依藏譯本,出『集量論釋略抄』,並與『因明正理門論』,互相比對印證 。又譯出『因輪決擇論』。玄奘所譯的,商羯羅主S/an%karasva^min的『因明入正理論』,是 依『集量』、『理門』而作的,陳那因明論的特色,如『瑜伽論』等立三種量,陳那但立現量 pratyaks!a-prama^n!a與比量anuma^na-prama^n!a──二量。至教量或聖教量──每一教派 的經說(如吠陀,佛經,新舊約),如不為對方所信受,就不能成為定量。如經教所說,正確而 可以為他所接受的,那一定是符合現量與比量的。所以但立二量,不取聖教量,也就是以理為宗 ,而不是信仰為先的。明顯呈現而離分別的智,是現量。現量有四類:(五)根識所了;意(五 俱意)也有離分別的;心與心所的自證分;瑜伽者離分別的直觀。比量是推理的正確知識,有自 比量與他比量。自比量,是自已推理的正知;以自已的正知,為了使他了解而立量,是他比量。 舊時是五支作法,陳那簡化為三支:宗siddha^nta,因hetu,喻dr!s!t!a$nta。如立「聲無 [P353] 常[宗],所作性故[因]。諸所作者,皆見無常,如瓶等[同喻];諸是常者,見非所作,如虛空等[異喻]」 。比量的三支中,因三相是最重要的,三相是「(遍)是宗法性;同品定有性,異品遍無性」。 『順中論』說到:若耶須摩論師說言……「彼因三相」;因三相是「朋[宗]中之法,相對[異]朋無 ,復自朋成」(45)。『成實論』說:「十六種(句)義,是那耶修摩(所)有」(46)。若耶須摩或譯 那耶修摩Naya-suma,是正理學徒的意思。『如實論』說:「我立因三種相:是根本法,同 類所攝,異類相離」(47)。這可見「因三相」是陳那以前所舊有的,陳那是對「因三相」作更合理 的論列。如『因輪決擇論』,就是說明因三相的正因,及不具三相的過失。在因明論理的卓見外 ,依佛法來說,是將重於認識論的現識變現,與重於論理學的正知──量論,結合起來;也是為 了成立唯識變現,所以在認識論與論理學上痛下功夫。如唯識學中,立相分、見分、自證分;因 明中,立所量、(能)量、量果──自證。又在現量中,立瑜伽者的直觀,與修持佛法的宗教經 驗相結合。陳那的因明,或稱量論,不是一般的,而是以世俗的「因論」,作為成立、理解唯識 現的方便。
陳那再傳第子法稱Dharmaki^rti,造了七部量論,『釋』量論是最重要的一部。法稱的論 書,文字艱澀,起初不受人尊重。後得弟子天主慧Devendramati與釋迦慧S/a^kyamati的 精研注釋,才流行起來。玄奘沒有提到法稱,也許他的著作,還不大流行;義淨就說到「法稱則 [P354] 重顯因明」了(48)。法稱的論書,與天主慧等釋論,西藏都有譯本。近來法尊譯出的『釋量論』;及 依僧成的『釋量論疏』,略出『釋量論略解』,多少可以了解一些。『釋量論』是依據『集量論 』,解說而有所修正發展的。如陳那的宗、因、喻──三支,還是傳統五支說的簡化。對他而成 立自宗,或評破對方的主張,一定要先揭出自已的見解(或否定對方的主張)──宗;其次說明 理由──因;然後從同類、異類兩方面,舉事例來證成──喻。宗、因、喻的三支次第,主要是 適合於對他的辯論。法稱修改為近於喻、因、宗的次第:如凡是所作法,都是無常的,如瓶盆等 ;聲也是所作法;因而得到「聲是無常」的結論。這一次第,近於西方邏輯的三段論法,是順於 自已正確推理的次第(自比量)。法稱著重於自己正確的推理,使這一方法,能普遍應用於自已 對佛法的正確思惟,所以『釋量論』四品,第一品就是「自義比量品」。陳那在「宗過」中,有 「決定相違」:如甲方以三支比量,成立自宗;乙方也成立一比量,與甲方的立義相反,而比量 的三支卻都沒有過失。這就成了立敵雙方對立,相持不下的局面,名「相違決定」。「相違決定 」,近於西方邏輯中的「二律背反」。法稱不立「相違決定」,以為正確的思惟,必有所決定, 也就是正理定於一,所以否定了「相違決定」。然身在相對的世間,運用世間的名言分別,思惟 世間的事理,陳那立「相違決定」,可能還是正確的!陳那的『集量論』初說:「歸敬為量、利 諸趣,示現、善逝、救護者。釋成量故集自論,於此總攝諸散義」。一般造論的,多數先歸敬佛 [P355] (法、僧),說明造論的所為──動機與目的所在。『集量論』初的一頌,上二句是歸敬為量的 佛;下二句說明造論的所為。這本是造論的一般清形,法稱卻據此一頌,成立第二「成量品」( 二八五•五頌)。「成量品」說釋尊開示四諦,使人如實知四諦:知苦、斷集、證滅、修道。佛 是依此修習而成,具足大悲等功德。佛所知、所說,無不是究竟正確的,是真正的「量士夫」, 可作為我們聞思的準量。在「量論」、「因論」的發展中,法稱的著作與後起的解說,在世間「 認識論」與「論理學」中,應有值得研究的價值!
「量」,是認識論;「因明」,是論理學(邏輯),都只是世間的學問。在瑜伽唯識派中發 展起來,對佛法的影響極大,幾乎成為學佛者必修的科目。因明為五明之一,無著、世親以來, 非常重視他。由於正理派等勢力增強,學風重視辯論,瑜伽行派不能不研究來求適應,而為了成 立「唯識」,應該是發展的主因。「唯心」或「唯識所現」,是瑜伽行者修驗的心境,而說明一 切唯識所現,說種子識變,是不夠的,必須依現行識──分別所分別中去說明。唯識理論的誘發 者,是經部。經部以為:十八界種子生一切法,是實有的,而約六根、六境──十二處生識來說 ,是假有的。如『順正理論』說:「(經部)上座作如是言:五識依[根]緣[境],俱非實有。極微一 一不成所依、所緣事故,眾微和合方成所依、所緣事故。……極微一一各住,無依緣用,眾微和 合,此用亦無,故處是假,唯界是實」(49)。在認識論中,經部是說根與外境是非實有的,但依種 [P356] 子[界]所生色,是實有的。如種子是依心識而相續有的,從種子識生起的色等,不也可以說非實有 嗎?在認識論──能所關係中,經部以為眼識所見的色,是眼識的表象,而不是實色,瑜伽唯識 者也是這樣說的;所以瑜伽唯識興起,經部就被融攝而消失了。釋尊說:「二和生識」。如眼識 生起,一定要有青、黃等色為所緣;有眼根──「清淨色」,等於視覺神經的生理機構作所依, 眼識才有生起的可能。瑜伽行者成立「唯識」,說色是眼識的表象,眼根是生識的功能(50)。這是 但立能識、所識,而完成「唯識無義」的定律。法稱但說唯識現,沒有說阿賴耶識,可能是:阿 賴耶識的行相、所緣,微細難知,在能所相關的認識論中,不容易說明阿賴耶識的所緣,是唯識 所現吧!總之,成立「唯識」與量論的發展,是密切相關的。然從印度辯論術而來的,無論是 正理、勝論等論法;『瑜伽論』的因明,陳那、法稱大成的量論,都不是推求未知的事理,發展 新知,只是為了維護自已的宗教而努力──以種種論理方法,證明自宗是正確的。以因明來說, 立自、破他,無非是維護佛法的方便。法稱的時代,佛教界傾向於如來果德,及對人(師長)的 誠信。『釋量論』特立「成量品」,論證佛智的完全正確,多少是為了適應時代的要求(51)。
註【25-001】『成唯識論述記』卷第一本(大正四三•二三一下──二三二上)。
註【25-002】呂澂『安慧三十唯識釋略抄』(內學第三輯一一五──一二0)。
註【25-003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五(大正三0•三0二中)。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上(大正三一•一三五上)。『成唯識論
[P357]
』卷二(大正三一•九中──一0上)。
註【25-004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五一(大正三0•五七九上──下)。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上(大正三一•一三五中──一三
七上)。『成唯識論』卷三•四(大正三一•一五中──一九上)。
註【25-005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一(大正三0•二八0中)。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上(大正三一•一三三下──一三四上)。
『成唯識論』卷五(大正三一•二四下──二六上)。
註【25-006】『大乘莊嚴經論』卷一(大正三一•五九四中──下)。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上(大正三一•一三六中──下)。
註【25-007】『大乘莊嚴經論』卷五(大正三一•六一三中)。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上(大正三一•一三三下)。
註【25-008】『唯識二十論』(大正三一•七五中)。
註【25-009】『觀所緣緣論』(大正三一•八八八下)。
註【25-010】『唯識二十論』(大正三一•七四中)。
註【25-011】『阿毘達磨順正理論』卷三三(大正二九•五三一下)。
註【25-012】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一一二引經(大正二七•六三四下)。
註【25-013】『大乘莊嚴經論』卷四(大正三一•六一三下)。
註【25-014】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中(大正三一•一三九上)。
註【25-015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五一(大正三0•五七九下──五八0上)。
註【25-016】『成唯識論』卷二(大正三一•一0中)。『集量論釋略抄』(內學第四輯一一)。
[P358]
註【25-017】『佛說佛地經論』卷三(大正二六•三0三上──中)。
註【25-018】『成唯識論』卷二(大正三一•一0中)。參閱『佛說佛地經論』卷三(大正二六•三0三中)。
註【25-019】『高僧傳』卷二(大正五0•三三二下)。
註【25-020】『大乘莊嚴經論』卷五(大正三一•六一四中)。
註【25-021】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上(大正三一•一三六中──下)。
註【25-022】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中(大正三一•一四0下、一三九下)。
註【25-023】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中(大正三一•一四0中)。
註【25-024】『大乘入楞伽經』卷五(大正一六•六二一下)。
註【25-025】以上,見『大乘莊嚴經論』卷三(大正三一•六0二上──六0七中)。
註【25-026】以上,見『攝大乘論本』卷下(大正三一•一四九上──一五一上)。
註【25-027】宇井伯壽『大乘莊嚴經論研究』(九──一一)。
註【25-028】『成唯識論』卷三(大正三一•一三下)。
註【25-029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七四(大正三0•七0四下)。
註【25-030】『佛地經』有戒賢釋,親光釋。「親光等菩薩造」,那是糅合而為一本了;玄奘又糅合十師釋而成『
成唯識論』。玄奘的一再糅譯,顯然有「定於一」的用意。
註【25-031】『佛地經論』卷三(大正二六•三0一下)。
[P359]
註【25-032】『大乘百法明門論』(大正三一•八五五中)。
註【25-033】『佛說佛地經論』卷三(大正二六•三0一下)。
註【25-034】『佛說佛地經論』卷三(大正二六•三0二中──三0四上)。
註【25-035】『攝大乘論(無性)釋』卷九(大正三一•四三八上)。
註【25-036】『成唯識論』卷一0(大正三一•五四下──五七上)。
註【25-037】『十地經論』卷八(大正二六•一七0下)。
註【25-038】『入楞伽經』卷二(大正一六•五二二上 )。
註【25-039】『攝大乘論釋』卷一(大正三一•一五六下)。卷三(大正三一•一七五上)。
註【25-040】參考拙作『真諦三藏阿摩羅識之研究』(『妙雲集』「下編」三『以佛法研究佛法』二七九──二八八)。
註【25-041】『慈恩三藏法師傳』卷一(大正五0•二二二下)。卷三(大正五0•二三八下)。
註【25-042】『方便心論』(大正三二•二三中)。
註【25-043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一五(大正三0•三五六上──三六0下)。『顯揚聖教論』卷一一(大正三一•五三一上
──五三五中)。
註【25-044】『大乘阿毘達磨集論』卷七(大正三一•六九三中──下)。
註【25-045】『順中論』卷上(大正三0•四二上)。『順中論』傳為無著所造。對正理派的宗、因、喻等,取徹底否
定的態度,與無著的思想不合。
[P360]
註【25-046】『成實論』卷二(大正三二•二五六上)。
註【25-047】『如實論』(大正三二•三0下)。
註【25-048】『南海寄歸內法傳』卷四(大正五四•二二九中)。
註【25-049】『阿毘達磨順正理論』卷四(大正二九•三五0下)。
註【25-050】『唯識二十論』(大正三一•七五中)。『觀所緣緣論』(大正三一•八八八下──八八九上)。
註【25-051】以上陳那、法稱的「量論」,曾參考呂澂所譯『集量論釋略抄』,『因輪決擇論』,及『因明正理門
論證文』(內學第四輯一六五──二七0)。法尊所譯『釋量論略解』(臺灣佛教出版社出版)。